關于印發《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會議會前學法制度》和《黨組會議會前學法計劃目錄(2022-2023年)》的通知
《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會議會前學法制度》和《黨組會議會前學法計劃目錄(2022-2023年)》已經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
附件:1.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會議會前學法
制度
2.黨組會議會前學法計劃目錄(2022-2023年)
中共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
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黨組會議會前學法制度
第一條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組會議會前學法是指在每次黨組會議前,根據需要組織參加會議人員開展專題學法及學法交流研討的活動。
第三條 會前學法應堅持學以致用,做到理論學習與實踐要求、形勢要求和中心工作相結合。
第四條 會前學法制度由法規和信訪科牽頭組織實施,局其他內設機構及下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科室)配合落實。
第五條 會前學法活動由會議主持人主持,并由有關科室主要負責人通過書面講解、輔導報告、專題講座等方式組織或引導參加會議人員共同學習并交流研討。
第六條 會前學法的重點內容:
(一)憲法;
(二)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重大部署;
(三)以黨章為根本的黨內法規;
(四)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五)民法典以及保密、安全生產、廉政建設、反有組織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六)國家、省、市新頒布實施的重要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七條 法規和信訪科負責與各科室商定每年度專題學法的內容,制定會前學法計劃提請黨組會議審定后,交由辦公室安排會前學法的具體時間。
因法律、法規、政策等修改廢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學法內容的,由法規和信訪科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局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審定。
各科室負責結合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職能和本科室職能,做好專題學法內容的收集、歸納以及講解等工作。
第八條有關科室按照會前學法計劃,圍繞法律法規的立法精神、適用范圍、主要內容及本科室的貫徹意見等提前準備學法材料并開展科內學習,一般應在黨組會議召開的3個工作日前交至法規和信訪科,經法規和信訪科審核并報分管法規的局領導審閱后交由辦公室會前分發給參加會議人員。
第九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2
黨組會議會前學法計劃目錄(2022-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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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