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法治建設重大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工作部署,緊密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百千萬工程”,以及江門市委“1+6+3”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強化法治引領城市管理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加強對全市城管系統綜合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持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提升。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夯實黨建抓總之基。不斷強化黨對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局黨組將法治建設列為“一把手”工程,聽取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局黨組會議“第一議題”專題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常態化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系列重要論述摘要。局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人責任職責,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依法行政,提升全員政治素養和法治思維。
二是筑牢法治思想之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化法治建設學習培訓,制定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和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按照分類分級分層的原則,深化開展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學考活動,年內開展黨組會議會前學法25期,舉辦“江門城管法制課堂”12期,抓緊領導干部法治素養提升和依法履職能力培養。
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機制。局黨組牢固樹立依法決策意識,嚴格遵循法定權限和程序作出決策,落實黨組會議事規則、重大行政決策制度、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法律顧問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以及法治政府建設經費和法治人才保障,將文明法治城管建設工作列入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扎實推進履職盡責。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和公示制度,依法公開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等信息。
(二)堅持以人為本,依法履職推動高質量發展
一是加快推進城管領域地方性立法。完成市政府規章《江門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起草工作并報請市政府審議出臺;配合開展《江門市道路橋梁橋下空間合理利用管理條例》立法調研工作和《江門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條例》立法宣貫工作,積極推動城市管理相關民生實事“小切口”立法。
二是常態化做好城管領域立規工作。落實依法制定、管理行政規范性文件主體責任,開展《江門市市區公共供水計劃用水工作細則》等城管領域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評估、延期、修訂工作,開展政策文件解讀、宣貫工作。加快編制《江門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2021-2035年)》和《江門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2-2035年)》,指導各縣(市、區)城管部門依法做好供水、環境衛生、燃氣、綠地系統等城市管理規劃文件編制。
三是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部署,動態調整完善部門權責清單,定期梳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制定行政許可辦理制度,梳理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動態完善城管系統行政許可辦事指南,把好行業準入關,落實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工作,推動實現“信用辦水”報裝和燃氣免證照材料報裝,進一步落實簡證便民,提升供水供氣服務效能。推進水電氣網聯合報裝“一件事”集成辦、高效辦,配合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及便利度、提高涉企服務能力,營造高效便捷政務環境。
四是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機制,形成隱患排查、信息互通、執法聯動、整改反饋的閉環體系,避免執法擾企,推進告知承諾制改革,綜合運用重點監管、信用監管模式,提升行業管理能力。
(三)強化執法監督,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深化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做好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制定、評估和管理工作,強化城管隊伍行政執法能力建設。完善城管執法配套制度,在全面落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和減免罰清單的基礎上,開展對《江門市城市管理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市容環境衛生類、戶外廣告類、揚塵污染類)》的修訂工作,為各縣(市、區)城管執法部門依法執法、適當裁量提供制度支撐。推動城管執法重心下沉,編制江門市地方標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作業指導(城市和綜合執法領域)》,開展案卷評查和以案釋法,加強對鄉鎮(街道)實施城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二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深入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建立常態化督導檢查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全面提升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職權下放重放輕管專項整治、涉企亂罰款問題專項整治等中長期專項行動,持續開展自查自糾及督導檢查,定期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和案卷評查,不斷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三是強化城管重點領域專項執法。積極發揮“一委一辦一平臺”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召開城市管理聯席會議及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季度形勢分析研判會,就城市管理領域重點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制定印發《關于加強城市管理重點領域行政執法的意見》,推動違法建設、市容市貌、建筑垃圾等專項治理工作,著力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切實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四)加強普法宣傳,助力法治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八五”普法規劃要求,緊緊圍繞市政府重點工作和民生實事,對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和普法責任清單內容,利用城管系統普法基層陣地資源優勢和城管系統法治人才力量,開展燃氣安全“千分制”大檢查進企普法、“我為城市添新綠”、“垃圾分類+志愿服務”、“城市節約用水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以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普法宣傳和管理服務工作。2024年,我局在江門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中獲評優秀。
二是推進多層次多領域普法宣傳。局主要領導親自帶隊參加“民生熱線”“法治政府面對面”等活動,通過微信公眾號、城管服務熱線、“城管開放日”活動等,拓寬與群眾交流渠道,就城管領域熱點問題與民眾溝通交流、開展普法宣傳。打造“江門城管法制課堂”學法普法品牌,推動普法課堂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擴大法治建設宣傳覆蓋面,營造法治建設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做好分級分類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問題工作,時刻關注社情民意,落實“領導接訪日”制度,做好信訪事項“雙交雙辦”工作,精準回應人民群眾訴求,依法保障人民權利、服務民生。深化政務公開、政務誠信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2024年,我局無作為被申請人的信訪復查、行政復議案件,無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對照人民群眾新期待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和不足:
一是城管系統執法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各縣(市、區)城管部門和鄉鎮(街道)實施城管領域綜合執法的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個別行政執法人員法治意識不強、主動服務意識不足。
二是執法協調配合機制有待健全。城市管理部分行政執法事權下放鄉鎮(街道)實施不充分,城管部門對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伍的指揮調度能力有所弱化,行政監督措施不夠有力。部分行業主管部門配合開展行政執法的積極性不高,沒有與城管綜合執法部門形成行政執法合力,影響城市管理治理效能提升。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緊密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江門市委“1+6+3”工作安排,進一步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任務,以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高質量發展。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加強法治能力建設,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繼續落實省、市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的工作部署,緊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進一步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落實局黨組會議“會前學法”和開辦“江門城管法制課堂”,組織開展干部法治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提升城管系統干部法治素養和業務能力。
二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加強城管重點領域執法。落實《江門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各項工作任務,定期開展全市城管系統行政執法檢查和案卷評查工作,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聚焦人民群眾關切的市容環境、垃圾處置、違法建設類違法行為,健全輿情、信訪應急處置機制,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的問題,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和指導監督力度,不斷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提升群眾滿意度。針對城市管理部分行政執法事權下放不充分問題,繼續配合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動執法重心下沉,落實好對鄉鎮(街道)實施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業務指導責任,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三是提升審批服務效能,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工作要求,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進一步優化提升用水用氣公共服務,為企業、群眾辦事提供更高效、更優質服務。進一步健全行政審批機制,落實“一網通辦”工作要求,提高行政許可辦理效能。深化實施公平競爭審查政策,繼續落實“綜合查一次”檢查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之間的監管銜接,提升跨部門協同監管效能,協同打造更優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江門市城市管理事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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