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下稱采購單位)現開展江門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系統開發建設服務供應商采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需求
根據《廣東省建筑垃圾管理條例》《江門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開發建設江門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系統,并提供相關技術服務:
(一)需求調研
開展建筑垃圾信息化系統建設需求調研,根據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需要設計系統;
(二)系統功能
開發建設江門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處置全過程基礎信息登記、電子聯單模塊、運輸車輛定位管理、違規行為預警等功能;
(三)數據對接
對接“江門市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對接工地現場智能識別設備數據、運輸車輛車載終端數據和消納場所智能識別設備數據;
(四)系統維護
項目結束后提供一年免費系統運維服務,如若需要安排上門服務,供應商應在24小時內響應,48小時內派人上門。
二、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服務費用是完成服務內容及工作要求的全包價,采取總價包干方式,所有價格變動的風險均由供應商承擔。本項目預算最高限價(含稅)為人民幣:肆拾陸萬陸仟伍佰元整(¥466,500.00元)。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執行。
三、評審方式
采用公開的方式發布采購要約,由采購單位從三家及以上已響應的機構中,根據項目綜合評分標準(詳見項目采購評分辦法),綜合確定供應商。響應的機構不足三家或符合資格要求機構不足三家的,終止本次采購并經調整采購方案后重新采購。
四、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并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資格憑證。
(三)應按照采購單位需求進行服務并確保人力、物力,依時完成服務和保證服務質量。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五、響應文件遞交要求
(一)響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報價文件。本項目預算最高限價(含稅)為人民幣肆拾陸萬陸仟伍佰元整(¥466,500元),報價時需提供詳細的費用預算明細表(即包含單價金額、總價金額),報價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規定。
2.資質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響應文件制作日期前10天內的“信用中國”截圖信息等。
3.服務內容方案。按本公告要求自行設計格式編制服務內容方案并裝訂,一式三份。
4.其他材料(參照項目采購評分辦法相關要求提供)。
(二)響應文件請于2025年1月21日中午12時前送至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715室環境衛生管理科(江門市江海一路83號,聯系人:廖先生,電話:3835698),逾期視為放棄響應。
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1月14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