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市級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進一步規范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動財政“放管服”,我市印發實施了《江門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堅持“六個原則”,從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全過程加強對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
堅持集中財力,保障重點。樹立“大財政大預算大資產”管理理念,加強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統籌安排,將具有專門用途和績效目標的各項事業發展財政資金納入市級專項資金管理。市級專項資金優先保障中央、省和市部署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點項目資金需求,確保不留“硬缺口”,集中財力辦大事。
堅持明晰權責,規范管理。一是落實部門主體責任,各業務主管部門全面負責本部門預算編制和執行,對市級專項資金執行情況承擔指導和監管責任。市級專項資金項目實行大專項管理,一項用途由一個部門分配。二是嚴格設立,嚴把“準入關”,規范市級專項資金的新增設立,明確要通過內部集體研究、實地調研、專家論證、委托評審等方式,對市級專項資金的必要性、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等進行研究論證。同時,明確了需要調增市級專項資金額度的具體審批權限和程序,規范管理。
堅持簡政放權,科學編制。一是建立“三項清單”,即“市級專項資金項目清單”、“財政部門參與分配項目清單”和“部門保留審批項目清單”,加大具體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力度;允許在一級項目范圍內,將完成約束性任務后剩余資金在同一類級科目下統籌使用。二是提前儲備,市級專項資金全面實行項目庫管理,與部門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相銜接,落實“先謀事,再安排資金”理念,按照“誰審批、誰組織申報”原則,項目至少提前一年儲備。三是提前分配和審批報批,結合中期財政規劃,提前下達資金額度,在部門預算“一上”之前提前研究確定并報分管市領導審批,增強部門靈活性,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和精準度,為預算批復后立即執行創造條件。
堅持預算約束,嚴格執行。嚴格按照經批準的預算執行,及時按要求分配資金,強化預算約束,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除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外,原則上不追加支出,年中出臺的新增財政支出的政策措施,原則上列入以后年度預算安排。加快支出執行,要求各部門加快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的開支范圍加快支出進度,如出現連續結轉兩年且年度預算執行率均低于50%等情況的,視情況調整、撤銷。
堅持績效優先,加強考核。一是市級專項資金要具備總體績效目標,未按要求設定總體績效目標或總體績效目標審核未通過的,將不得納入項目庫,有關績效目標要求可量化、可評估。二是加強事中績效監控,對監控中發現與既定績效目標發生偏離的,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情況嚴重的,調整、暫緩或者停止執行。三是加強結果運用,重點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該市級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堅持公開透明,接受監督。除涉及保密要求或重大敏感事項不予公開的市級專項資金信息外,市級專項資金的分配、執行和結果等全過程信息按照“誰制定、誰分配、誰使用、誰公開”的原則向社會公開。通過健全監管機制,全面推進信息公開,主動接受人大、審計等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保障市級專項資金陽光透明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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