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蓬江區基建工程項目數量增多和規模擴大,財政投資評審任務越來越重。蓬江財政通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財政投資審核的質量和效率,為各項工程項目順利開展奠定堅實基礎。
抓“大”放“小”,下放評審工作職能。一是重新修訂《江門市蓬江區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造價送審指引》,將政府建設工程預算送審限額標準從30萬提高至100萬,結算送審限額標準從5萬提高至30萬,即將100萬元以內的工程預算和30萬元以內的工程結算審核事項下放給建設單位,進一步擴大建設單位自主權限。下放事項數量占比雖然較大,但送審金額僅占送審項目金額總額的5%左右,通過抓“大”放“小”,促進財政投資評審力量向重大項目傾斜。二是制定《江門市蓬江區財政局委托各鎮(街)實施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審核工作方案》,由各鎮(街)自行審核全額投資或投資總額超項目總投資50%的工程項目預、結算,現環市街道,棠下鎮已成立評審機構,審核其相應范圍內的工程預結算。通過委托各鎮(街)實施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審核工作,推動評審職能事項下放,增強基層對項目實施的自主管理責任,有效減輕區級評審工作負擔。
雙管齊下,加強評審工作監管。一是細化量化考核指標。印發《中介機構受托蓬江區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評審業務管理制度》,對業務委托、評審人員管理、現場踏勘、評審時限、評審質量、執業操守、廉政建設、審核報告、信息及檔案管理等環節開展全過程考核管理,實行評審服務費與考核結果掛鉤,倒逼中介機構提高評審質效。二是加大評審工作監督力度。采取抽查的方式檢查項目的審核情況,包括送審資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審核結論的工程量是否存在較大出入、單價及取費等是否合理。對不符合要求的評審成果文件,要求限期整改,以加強對委托事權的監管和評估,及時糾正不正確行為或違規行為。
優化服務,提升評審工作效率。一是加強評審工作指引。印發《江門市蓬江區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造價送審指引》,深化建設單位對項目預結算評審流程的了解,實現“最多只跑一次”。此外,當前各鎮(街)評審機構剛成立,或多或少存在人員技術力量不足、評審質量不夠高等問題,通過為鎮(街)開展評審工作提供評審技術、評審流程等指導,提高鎮(街)評審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確保鎮(街)評審工作有序推進。二是精簡評審程序。在中介單位審核階段提前對工程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及時與建設單位進行溝通。創新工作思路,打破以個人為單位的固有評審模式,從全中心抽調業務骨干成立項目評審組,從工程計量和材料價格兩方面著手同時開展評審工作,極大縮短評審時間,提高評審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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