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百千萬工程”工作部署以及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要求,近期,江門市制定出臺《江門市財政體制改革方案》,以均衡區域間財力配置,增強縣級財政保障能力為抓手,保障新增財力向基層傾斜,促進全市區域協調發展。
全面貫徹落實財政省直管縣改革。一是調整全市統籌發展資金機制,不再統籌增量,充分體現讓利給基層財政;二是固化各縣(市、區)上解數作為基數,納入每年財政結算,用于保障現有的各類政策性配套民生支出,確保既定政策實施保障有力;三是落實省級資金直達縣(市)機制,按要求將省級資金、發文、指標、庫款全部直達財政省直管縣(市),減少資金流轉環節,加快資金到位。
逐步統一規范市與區財政收入劃分。落實中央和省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精神,規劃收入劃分,下沉財力,支持縣區增強財政保障能力,為實施“百千萬工程”做好財力保障。一是以統一比例為方向,逐步規范市與下轄三個區的收入劃分比例,促進收入劃分更加科學、公平;二是自2024年起調整市與蓬江、江海、新會的稅收及隨稅附征非稅收入劃分比例;同時以2023年為基期,核定各年市和區的收入基數并予以返還;對三個區當年稅收收入達不到基期年的,將相應扣減當年的基數返還,充分調動區級財政抓組織收入積極性;三是逐步取消對各類區域的財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還政策。市對開發區、功能區、部分鎮街目前還未到期仍需執行的增量稅收返還政策,通過規范的轉移支付予以支持,到期后不再執行。
全力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一是在總體維持現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基礎上,按照上級有關部署,繼續推進各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促進財力與事權相匹配。二是規范市對下轉移支付管理,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和民生領域市級轉移支付機制,縮小區域間財力差距,促進全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三是要求各縣(市、區)要加強財源稅源培植,壯大財力,優化支出結構,壓實“三保”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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