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門財政不斷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強化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加強公共財政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鼓勵、支持社會資金到農村投資興業,服務保障全市鄉村振興發展。
一、完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機制。2024年起,按省的統一部署,調整優化市級涉農資金管理,明確市級涉農資金1.17億元全部按照各領域專項資金管理模式進行歸口管理,指導市縣有關單位按照市業務部門印發的申報指南,相應歸口入庫儲備遴選項目,通過單列資金和任務清單等方式,強化資金硬約束,重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
二、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繼續落實在過渡期內“四個不摘”要求,督促各縣(市、區)按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一定比例籌集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工作資金,按“以收定支、先外后內、統籌兼顧”原則,將已到位資金編制預算支出計劃,撥付銜接資金6,140萬元,用于全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動東西部協作。
三、支持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立足群眾急需、眼下能辦的事,扎實推進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研究編寫《財政“補改投”方式支持海洋牧場一級開發主體研究》(獲評省財政科研課題三等獎),推動我市謀劃爭取省海洋牧場“補改投”項目試點;統籌安排增發國債和市級以上資金13,471萬元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上級資金3,272萬元支持農機購置補貼;指導縣(市、區)已獲得2024年中央資金4,095萬元支持我市絲苗米、臺山蠔國家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爭取中央支持江門鶴山龍口鎮入選國家農業產業強鎮1,000萬元(2024年已到位300萬元)。
四、進一步規范涉農資金使用管理。圍繞省委巡視、審計、績效評價指出的問題短板,修訂印發有關市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強化涉農項目合法合規審查督導,指導督促市縣加強支農資金管理使用,統籌用好上級支農專項資金、國債、專項債以及其他資金,聚集“百千萬工程”涉鄉村振興考核要求,加快支農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進度,特別是中央和省級支農資金支出,切實做好上級考核和省市重點任務的財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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