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財金函〔2022〕15號
各縣(市、區)財政局:
現將《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2022年第三批PPP項目入庫審核情況的通知》(粵財金函〔2022〕21號)轉發給你們。省財政廳對各地區申請的入庫PPP項目進行了審核,經審核同意將恩平市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三期)PPP項目納入廣東省PPP項目庫管理(具體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保項目信息錄入規范及時
請恩平市財政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實施機構等將恩平市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三期)PPP項目資料規范、真實、準確、完整錄入PPP綜合信息平臺。未通過財政部審核發布的項目,要及時整改,按規范要求補充完善項目信息。項目推進過程中,要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及時更新、完善項目信息。
二、嚴格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審核把關
請各縣(市、區)財政局嚴格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審核把關,認真做好財政支出責任邊界劃分、支出測算、評估論證等工作。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5%的地區,不得新上政府付費項目(污水、垃圾處理等依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的PPP項目除外)。新上政府付費項目不得打捆、包裝為少量使用者付費項目,項目內容無實質關聯、使用者付費比例低于10%的,不予入庫。我局將根據上級財政部門要求將建立PPP項目支出責任預警機制,對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7%的地區進行風險提示,對超過10%的地區嚴禁新項目入庫,強化財政支出責任統計監測和風險提示功能,牢牢守住財政承受能力論證10%紅線。新簽約項目不得從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PPP項目運營補貼支出。對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長率,要遵循審慎合理、財政可持續原則確定,不過高或超預期估算,并確保前后口徑的一致性。
三、推動項目規范高效落地實施
請各縣(市、區)財政局切實履行職能或會同項目實施機構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規推動本地區項目規范、高效落地實施。對于項目總體落地率低于20%的地區,我局將暫停辦理新增PPP項目入庫審核手續。按照省PPP項目庫“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要求,鼓勵社會需求穩定、具有可經營性、能夠實現按效付費的項目采用PPP模式,對不符合國家和省政策要求、不具備實施條件、一年內未完成簽約且沒有推進計劃或因實際需要不再采用PPP模式建設的項目,應及時申請退庫。其中已簽約落地終止實施的項目應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與社會資本方共同簽署三方退庫協議,提供本級政府批準解約或退庫的證明材料,不得存在未支付的工程款及項目運營補貼等,防止因項目退庫及停工等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對已退庫項目,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跟蹤檢查,退庫項目原則上三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入庫,不得再以PPP項目名義安排財政預算支出、實施采購活動、申請上級補助資金、開展宣傳推介活動等。
四、嚴禁變相舉債融資
各縣(市、區)參與PPP 項目時,不得假借PPP名義變相舉債,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將項目融資償還責任交由地方政府承擔,不得通過其他“名股實債”方式進行融資,PPP項目付費依據應嚴格對標服務內容和運營期績效考核,建立完全與項目產出績效相掛鉤的付費機制,不得通過降低考核標準等方式,提前鎖定、固化政府支出責任,嚴禁直接與項目建設成本及資金利率掛鉤。對已入庫存量項目的規范性把握不準的,應及時對照《財政部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財金〔2019〕10號)等規定開展項目合規性論證,有關情況及時報我局審核備案。請各縣(市、區)落實好中央、省和市工作部署,規范實施PPP項目,切實做好項目財政支出責任風險防范工作,堅決遏制以PPP名義新增隱性債務。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2022年第三批PPP項目入庫審核情況的通知(粵財金函〔2022〕21號)
江門市財政局
2022年8月2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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