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關于印發《關于江門市落實<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的行動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銀發〔2020〕95號)及《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金監〔2020〕5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一步推進我市金融開放創新,深化江澳金融合作,探索拓展江門與香港的金融合作,提升江門市金融發展水平,我市制定了《關于江門市落實〈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二、主要內容
本行動方案包括21項合共33條措施,結合本地發展需求,選取能夠在本地實施的條款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行動方案從內容上來說由五大主線任務組成:一是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幣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二是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江門與港澳金融合作;三是推進粵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四是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五是切實防范跨境金融風險。從層級上來說分為三個層次:一是目前市內已有試點,需進一步擴大覆蓋面的措施。二是目前正在爭取,并已經開展部分前期工作的措施。三是處在研究探索階段的措施。
三、措施亮點
一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的《意見》及省《實施方案》,同時結合了我市金融業及產業發展的特點與優勢,提出了33條具有江門特色的措施,重點突破,提高可操作性。
二是打造僑鄉特色,發展民生金融。我市是著名僑鄉,在港澳同胞眾多,與港澳經貿往來頻繁。針對港澳居民較為迫切的金融需求,《行動方案》提出了爭取港澳地區代理見證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業務、移動支付、不動產跨境抵押登記等措施,進一步提升港澳居民在我市的工作生活便利度,促進我市與港澳地區的金融互聯互通。
三是充分發揮江門與澳門的金融合作良好基礎,以與澳門合作作為落實《行動方案》的重要抓手。完善修訂《關于加強江澳金融合作的備忘錄》,建立與澳門金融更緊密更高層次的合作關系,在企業赴澳門發行債券、民生金融、跨境銀行業務等方面共同于澳門尋求新突破。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