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關于印發《江門市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圖解:江門市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30年)
音頻解讀:江門市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30年)
2024年12月2日,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正式印發《江門市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3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快我市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進程,推動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
一、總體目標及開發領域
實施期內力爭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超過400萬千瓦。結合我市實際《實施方案》明確了五個重點開發領域:
一是實施工業園區全覆蓋。全市重點園區力爭到2025年光伏覆蓋率達到50%,2030年實現全覆蓋。
二是推進公共機構、公共設施等宜裝盡裝。力爭新建學校屋頂光伏覆蓋率到2025年達到50%。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屋頂光伏覆蓋率達到50%,到2030年全市公共機構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30萬千瓦。
三是推動交通運輸基礎設施能裝盡裝。重點推廣“光伏+高速公路”模式,加快江鶴高速、開陽高速、銀洲湖高速等在服務區、收費站、光伏車棚、隧道出入口、匝道互通區域等具備條件的場所,依托光伏發電、并網型微電網和充電基礎設施等推廣光儲充一體化項目建設。
四是推進城市建筑光伏發展。鼓勵新建居住建筑應充分利用建筑屋面、建筑立面和小區公共區域等合理設置建筑光伏一體化系統。
五是加快農村分布式光伏建設。按照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工作部署,結合鄉村振興、風貌管控等工作,深入推進實施如鶴山古勞大埠村、址山連珠村等“光伏示范村”項目。
二、創新開發模式
《實施方案》重點突出模式和產業創新,具體從四個方面提出了重要舉措。
一是積極拓展開發模式。針對五大重點開發場景,探索推進更多開發模式。
二是探索新型發展模式。創新“光伏+”應用模式,探索建設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園區、虛擬電廠等,提升電力系統調峰調頻率能力。
三是支持適用性技術產品研發制造。推動各類創新主體開展技術研發,鼓勵企業研發適合我市各類型應用場景的通用技術產品。
四是高質量推進“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實施“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調度、統一管理”,推動形成一批具有江門特色、兼顧風貌提升的可復制可推廣典型案例。
三、政策措施保障
《實施方案》從落實政策支持、提升消納能力、簡化手續流程提出三方面舉措。主要內容:一是進一步從電價、稅收、金融、能耗等要素方面做好政策支持。二是結合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需要,適度超前謀劃建設相關電網工程,進一步提高接網消納能力。三是簡化項目接網流程,推行線上報裝,實現業務辦理“一次都不跑”。
四、加強規范管理
《實施方案》從項目備案管理、項目建設管理、項目質量管控、項目安全監管提出了四方面政策規定,進一步完善我市分布式光伏項目日常管理工作。
五、強化組織實施
《實施方案》從強化責任落實、強化統籌協調方面等兩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六、聯系方式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資環節能科 0750-3278630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