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據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全力推動我市民營企業量質齊升,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動力,特制定《江門市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十條措施》。
二、主要內容
《江門市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十條措施》共10方面20條改革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梯度培育民營企業,推動經營主體升級,助力民營企業發展壯大。聚焦一二三產,提出對制造業、服務業、農業、建筑業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具體扶持培育措施。提出通過鏈式精準招商做大做強產業集群,加大上市企業培育力度,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拓寬民營企業投資渠道,推動民間資本參與重點項目,完善投資服務與合作機制。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支持民間資本與國有資本聯合參與重大項目投資建設運營,開展應用場景創新供需對接,變“政府給優惠”為“政府給機會”。
(三)支持民營企業聚焦創新提質,鼓勵參與科研攻關與研發平臺建設,強化創新發展支撐。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技術攻關,設立江門市科技創新基金,鼓勵引導行業龍頭企業、骨干企業牽頭建設創新平臺,帶動民營企業共同布局中試服務體系建設。
(四)支持民營企業加大品牌建設力度,提高產品質量和附加值,提升江門優勢產業的競爭力。支持創建和保護企業自主品牌,支持“鏈主”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為代表的優質企業開展商標國際注冊和自主品牌國際化建設。推進“江門優品”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建設。促進“老字號”品牌傳承創新發展。
(五)支持民營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提供參展出海保障與出口轉內銷服務,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實施“千企百展搶抓訂單”專項行動,對企業參展費用給予支持。推進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帶”試點建設,推動產業帶企業“抱團 出?!?。舉辦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供需對接活動,幫助外貿企業拓展國內銷售渠道。
(六)強化民營企業要素供給,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滿足企業發展多元資源需求。著重從增加有效金融服務供給和加強民營企業人才支撐兩方面加強民營企業要素保障。
(七)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健全知識產權保障體系,規范涉企執法檢查。主要包括做好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工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規范涉企執法檢查等方面工作。
(八)支持民營企業平等參與招標采購,清理妨礙公平競爭政策,促進民營企業公平競爭。提出開展市場準入壁壘清理整治行動;通過預留份額的方式,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試點推進涵蓋市、縣兩級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改革,按市場規則開展專業化運營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集團等措施。
(九)加強政企溝通交流,完善民營企業服務保障,提升政務服務效率與質量。完善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服務機制,建立“無事不擾、有事必到”企業服務機制,要求實現“暢通聯系渠道不叫不到、溝通解決問題隨叫隨到、疏通政策傳導說到做到、打通部門壁壘服務周到”。
(十)營造關心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良好氛圍,弘揚企業家精神與正向激勵,樹立尊商愛商社會風尚。加強民營經濟領域正面宣傳報道,講好優秀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故事。
三、其他
《江門市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十條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其中涉及的資助支持條款,上級政府或現有政策有明確規定實施期限的,從其規定,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可通過相關部門官網查詢具體政策文件。
制作單位: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
制作時間:2025年10月
咨詢電話:0750-3276617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