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蓬江大隊于2022年12月31日前依法扣留及拖移涉及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的超標電動車、機動車、非機動車一批,共計8216輛,當事人逾期未接受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現予以公告(詳情請登陸江門市公安局網站通知通告欄查詢,網址:http://www.hbjcw.com.cn/bmpd/jmsgaj/)。請相關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或車輛合法來源證明前往江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相應的交警大隊服務窗口接受處理。逾期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扣留、拖移的車輛進行依法處置。
江門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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