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門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關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堅持和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相關決策部署。建立“第一議題”學習制度,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第一時間組織學習。堅持黨對公安工作的領導,認真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實。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納入全局重點工作計劃,與業務工作目標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全力深入扎實抓好教育整頓工作。完善政治主官述職等隊伍管理制度,啟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插手經濟糾紛”“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三個專項整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門職能。堅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嚴打涉疫情“九類違法犯罪”,偵破涉疫情案件160余起,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肯定。深入推進公安“放管服”改革。集中推出出入境智慧辦證、車管24小時自助服務、新車“六年免檢”零跑動、戶口遷移房產信息聯網核查、高考異地考生報名資格集中核查等12項便民服務措施,切實打通便民服務最后一公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7月5日起在全省率先實行入戶區域、入戶條件、入戶材料、入戶人員全放開的“零門檻”入戶政策,新政實施以來,全市市外遷入人數同比增加了40.12%。積極構建完善立體化信息化治安防控體系。加快實施“天網”工程,通過大數據手段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1100多名。強化公共安全風險管控。全面加強對危爆物品、公共場所、大型活動的安全管控,大力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減量控大”專項整治,有效確保了江門公共安全事故“零發生”。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積極貫徹落實公安部和省廳要求,嚴格依法平等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文明交通建設初顯成效。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全面啟動文明交通建設、停車秩序整治等7項整改行動,著力解決長期困擾群眾的交通出行擁堵、停車難等問題。12月份以來,公安機關組織和指導三區新增施劃小汽車停車位5.9萬個、摩托車11.07萬個,整改和新增交通標牌443個,施劃標線4268平方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嚴格落實決策法治化程序。定期向市委請示報告工作,切實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制定局長辦公會議工作規范,進一步完善議事決策機制。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公職律師制度,共對450項事務進行合法性審查。建立市縣兩級公安執法管理委員會。及時研究解決法治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升執法監督和行政決策水平。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2020年,全市接報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兩搶一盜”案件同比下降24.8%,全市“兩搶”月均發案5.1宗,是全省發案最少的地市之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8.5%,沒有發生暴恐案事件和影響惡劣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先后組織“百日攻堅”“鐵網”追逃等行動,連續打掉2個黑社會性質組織,提前完成境外逃犯“清零”目標和到案率100%的工作目標。同時,我市公安機關以“颶風2020”專項行動為抓手,大力整治盜搶騙、食藥環、黃賭毒等突出治安問題,先后破獲了一批大要案件,年內我市新增吸毒人員同比下降32%,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斷優化執法指導服務。編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執法工作指引》等5份執法指引;組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等執法服務隊,指導基層工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基層開展禁毒等各類專題宣傳活動。在2020年度江門市“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中獲得第一名。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年內,開展抽查任務40次,其中單部門抽查36次,聯合抽查4次。在國家“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督查考核會議上作先進單位經驗介紹。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管理。與市檢察院聯合制定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開展訊問合法性核查工作實施意見,防止冤假錯案發生。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年內,共336宗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經法制部門審核。深入開展“智慧新法制”建設。統籌推進智能化辦案場所升級改造,建成智能辦案區18個。深化涉案財物集中管理體制改革。舉辦全市公安涉案財物管理系統培訓班,督促強化管理系統在執法辦案中的深度應用。積極辦理“兩會”議案提案。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共66件,其中主辦13件、會辦53件,辦結率100%,代表委員100%滿意。依法接收“兩法銜接”案件。共接收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5宗,均錄入“兩法銜接”平臺信息。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加強網站、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平臺的日常維護管理。年內,接收并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宗。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年內,共受理行政復議申請441宗,同比下降64.5%。同時,認真履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自覺執行人民法院相關判決裁定。保障來信來訪人的合法權益。來信來訪事項辦結率達100%。
(七)不斷提升隊伍履職能力。健全完善反走私綜合治理體系。推動市、縣兩級成立打私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實現實體化運作。市公安局和臺山市公安局已成立打私業務部門,強化專職執法力量。持續開展全警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組織各類培訓126期,培訓民警1.3萬多人次。開發蓬江基礎信息、江門云關注平臺獲全國公安移動警務應用創新獎。舉辦全市公安民警法律知識競賽;組建江門公安法制教官團,加強《民法典》等新法新規專題培訓。組織開展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共180名民警參加無紙化網上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組織40名民警參加高級執法資格考試。深入開展典型選樹工作。組織開展“五邑民警之星”評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戰時表彰獎勵工作。110調度室被授予“廣東省三八紅旗集體”榮譽稱號,4個單位、個人分別被評為全國公安系統和廣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單位和個人。扎實開展“楓橋式派出所”創建活動,積極探索“平安共創、矛盾共調、網格警務”的社區群眾工作經驗。新會古井派出所、開平翠山湖派出所被命名為廣東省“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和“嶺南示范公安派出所”。江海文昌沙派出所新民警務室等5個警務室被命名“嶺南標桿警務室”。陳耀棠等5名民警被評為“嶺南百佳社區民警”。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治安防范方面,社會面整體防控智能化水平不高,大數據綜合應用等方面較為薄弱。辦案場所建設方面,智能化執法辦案場所升級改造進度緩慢。隊伍管理方面,民警、輔警違紀違法被追究責任問題時有發生;輔警隊伍量少質弱,輔警用人額度、經費保障政策落地緩慢。
三、2021年的工作計劃
2021年,我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相關部署,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一是堅決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持續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常態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著力提升打擊新型犯罪能力水平。加強對電信網絡詐騙等新型犯罪的研究和監測預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三是著力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快推進智慧新警務建設,推動信息高度共享和深度應用。切實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推進平安建設。四是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繼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加快智能執法辦案管理“一平臺三中心”項目和執法辦案場所建設。五是全面推進從嚴管黨治警。扎實開展“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純潔公安隊伍。繼續開展全警實戰大練兵活動,提高民警綜合素質和實戰本領。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