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公安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堅強領導下,積極適應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形勢任務要求,圍繞建設法治公安目標,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推進我市法治政府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加強統籌規劃,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市公安局主要領導親自部署法治建設重要工作、過問重大問題、協調重點環節、督辦重要任務,將法治建設與業務工作目標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年內,先后召開局黨委會、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和專題研討會共45次,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和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有關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設的部署要求。二是深入推進法治公安行動計劃。將法治公安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納入全局年度重點工作,以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推進法治公安建設高效實施。堅持每周召開局長辦公會議聽取各警種部門執法監督管理情況匯報,對執法信息化建設、辦案中心建設、涉案財物管理等執法規范化建設重點工作進行指導推動。三是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述法述職工作。建立江門市公安局執法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機制,結合領導班子、領導干部“一報告兩評議”和年度考核工作,將推進法治建設等情況納入年終述職內容,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增強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的行動自覺。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門職能,確保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緊緊圍繞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要求,創新服務管理措施,大力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化基層基礎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一是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建立打擊治理電詐犯罪“預止宣打”工作機制,研發“邑安”反詐小程序,將全市75%以上的常住人口、超過360萬人納入預警保護范圍,居民人均預警量、見面率均居全省首位,全市電詐警情同比下降26.4%,是全省最早實現“電詐警情、案件,詐騙警情、案件,刑事警情、案件”六項指標全面下降的城市。建立打擊街面盜搶犯罪“三偵同勘”工作機制,盜竊警情同比下降21.8%,“兩搶”警情同比下降30.6%。深入推進禁毒重點整治和無毒城市創建,恩平禁毒重點整治順利通過省驗收。深入開展“海嘯”“清灣”專項行動,共偵破涉走私案件125宗,查扣“大飛”等非法船舶155艘、走私物品2980噸,進入江門轄區的“大飛”日活動量大幅減少。牽頭偵破湛江“9.01”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打響全省公安機關嚴打突出刑事犯罪專項行動的第一槍。二是深入推進公安“放管服”改革。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逐步構建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完成公安事項標準編制工作,年內共計劃抽查任務23個,完成率100%;開展本部門抽查17項,參與跨部門聯合抽查任務6個,抽查企業117家。建立完善涉企服務機制,堅持“有需必應,無事不擾”,編制5大類、179項涉企服務事項清單,推出放寬兩類流動人員居住證申領條件、企業辦理港澳商務備案和涉外單位備案“零跑動”等10項惠企安商措施,依法制定7類涉企行政違法行為免罰清單,解決企業“急難愁盼”問題512個,該服務企業機制榮獲市直機關“先鋒杯”工作創新大賽二等獎。創建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5+N”聯合調查機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同比下降19.85%、16.62%、23.48%。創新推行“社區交通警務”新模式,深入社區聽取群眾對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見,實現服務群眾零距離。不斷改進接處警服務,完善警情回訪和問題通報整改機制,110接處警工作滿意度升至全省第一。三是全力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自主研發涉疫信息系統,積極配合衛健、疾控部門工作,圓滿完成一系列重大疫情應急處置任務,與檢法機關聯合發布《關于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有力服務常態化疫情防控大局。四是切實開展校園安全防護工作。每天抽調1180余名機關警力支援校園安保勤務,建成校園最小應急單元1332個,積極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整治,與教育局聯合開展學校前科人員、不合格保安員排查,有效保障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開展“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建活動,創新黨建隊建、群防群治、網格警務等方面的基層治理新路徑,新會睦洲派出所、古井派出所和臺山廣海派出所夯實群眾工作根基,防范化解矛盾工作突出,被省公安廳命名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六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向社會公開各警種部門普法工作任務清單,組織開展禁毒、交通安全、網絡安全、預防電信網絡詐騙等新型犯罪、打擊經濟犯罪等大型專題宣傳活動,切實履行普法責任。
三、深化執法監督管理體系改革,不斷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一是開展執法監督管理攻堅戰。將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健全法制審核機制等六項主要工作任務納入執法監督管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提出具體措施和目標,進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安機關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構建執法大監督格局。二是完善執法工作制度。制定規范受案立案工作、刑事案件管轄分工、偵辦走私凍品犯罪案件等15項執法指引;出臺案件審核工作規范,將法制部門案審范圍從原來的7個環節擴充到21個,進一步完善“兩統一”工作機制。三是研發“邑警匯”系統。針對隊伍教育整頓中發現的問題,研發集警情監測預警、辦案支撐服務、案卷審核共享等功能的“邑警匯”執法監督平臺,實現從警情分流處置到案件辦結的全流程智能化監督管理,自動排查、及時預警各類執法突出問題,為提高執法公信力發揮了顯著的促進作用。系統啟用以來,警情分流超期同比下降33.3%,警情“降格處理”同比下降45.9%。四是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建立“專班、專人、專業、專區”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四專”工作機制,建成“一站式”取證救助專區8個。與市檢察院聯合出臺進一步規范重大刑事案件通報及提前介入工作的意見,制定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對于侵害未成年人等重大警情、重大案件,立即通報檢察機關,全力守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綜合分析我市近幾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呈現的新形勢,積極探索預防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創新舉措。五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并在門戶網站公開發布,嚴格履行征求公眾意見、組織專家論證、開展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策等規定程序。年內,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對各類規范性文件、各類招標文件、合同進行法律審核共380件,確保出臺的政策措施、文件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六是推進智能化辦案場所建設。年內,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及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派出所辦案區等10個智能化執法辦案場所建設穩步推進,進一步夯實執法辦案硬件設施,規范執法辦案工作。
四、提升執法隊伍履職能力,著力鍛造新時代過硬公安鐵軍。一是扎實推進公安隊伍教育整頓。深入開展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降格處理及違規取保候審等10個專項整治行動,大力整治頑瘴痼疾,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及時發現隊伍中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筑牢監督管理防線。二是大力加強執法業務技能訓練。通過舉辦習近平法治思想、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解讀、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正行政處罰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知識等系列講座,曝光典型案例、組織民警旁聽庭審、負責人出庭應訴等,不斷強化廣大民警的法治意識。創辦“邑警大講堂”,聚焦執法辦案、信息化建設、打擊電信詐騙等重點領域,每月邀請各專業領域知名專家學者作專題講座培訓共10場次,受訓民輔警2300多人次。緊緊圍繞疫情防控、“八大專項行動”等公安中心工作,常態化組織開展實戰練兵,全市公安機關先后舉辦各類訓練班625期,培訓民警2.6萬多人次。三是鼓勵民警自我提高法律素養。年內,全市106名民警參加公安機關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落實考試結果運用。出臺激勵機制,鼓勵民警積極參加公安機關高級執法資格考試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切實提高民警學法自覺性。
2021年,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執法為民理念還需進一步強化,執法主體素質仍需進一步提升,執法監督機制尚需進一步完善,執法保障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等。2022年,市公安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和上級的有關工作部署,充分發揮公安職能作用,不斷完善執法監督管理體系,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提升法治公安建設水平,努力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為江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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