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由江門市公安局編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以及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我局互聯網頻道單位(網址:http://www.hbjcw.com.cn/bmpd/jmsgaj/)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江門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地址:江門市西環路383號,郵編:529000,電話:0750-3260970)。
一、概述
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理創新,打造法治政府,建設廉潔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局黨委的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堅持以黨的創新理論為指導,結合公安工作特點,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不斷創新公開形式,豐富公開渠道,拓展公開內容,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答復工作,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財政資金信息公開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一)拓展公開平臺,提升工作水平。為了貼近市民的需要,更好地為市民服務,市公安局結合工作實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通過多種媒介渠道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一是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完善平安江門網信息欄目,加強網站日常維護管理,對于重要政務信息以及市公安局規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專項行動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做到第一時間在網站公開。二是著力提升新聞發布會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及時、準確地發布權威信息。三是拓展“平安江門”和“江門公安”微信公眾號的業務范圍,為市民群眾打造公安機關移動互聯網服務新平臺。四是在微博公告專欄即時發布信息公告。
(二)強化制度保障,確保工作落實。市公安局不斷完善信息公開相關機制和流程,要求各單位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市公安局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2017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的通知》(江府辦函〔2017〕121號)要求,確保各項工作依法規范運行。同時,以全市政府網站考核為契機,大力推進江門市公安局對外門戶網站“平安江門網”的不斷升級完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市公安局主要通過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政務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等載體平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積極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一是繼續發揮傳統媒體的傳播優勢。積極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及時公開江門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發布警情信息和預防犯罪提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2017年,市公安局在平面媒體發稿1820篇,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較好地服務了社會公眾。二是努力發揮政務網站核心平臺作用。年內我局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和全市政府網站考核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網站建設和管理,著重完善網站的信息公開、網上服務、警民聯系三大功能,進一步規范了信息公開目錄和格式,強化警民互動,使“平安江門網”成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核心平臺。三是進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在信息公開方面的重要作用。通過公安微博的應用,及時發布事實真相,有效引導社情輿論,信息傳播的速度和效率有了顯著提高。四是全面完善新聞發布制度。2017年,市公安局共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6場,及時發布不同時期公安中心工作的消息。
(二)依法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2017年,市公安局通過各種渠道發布各類信息3572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主要涉及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全市治安情況發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務措施等信息。同時,市公安局通過多種渠道對安全防范知識進行宣傳,較好地發揮了宣傳工作對社會治安的預警功能。
三、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
2017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事項咨詢約24000多人次,其中網站咨詢約500人次,電話咨詢約250人次,微信公眾服務號咨詢4300多人次,微博互動咨詢18950人次。內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執法監督、刑事偵查、交通管理、經濟犯罪偵查和網絡安全監察工作等方面。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市公安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有關申請3宗,均嚴格按照依申請公開規范要求,及時向申請人予以回復。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2017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安排1名民警承擔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所需費用全部在財政撥付的行政辦公經費中列支。未產生與訴訟(行政復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根據《廣東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規定:依申請公開應根據統一制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費用,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未收取依申請公開方面任何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行政復議申請。應訴針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1宗。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江門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主動公開方面,認真梳理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對外公布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依法保障群眾知情權;依申請公開方面,依法依規做好答復工作。同時,我局將進一步拓寬思路,多措并舉,提升工作水平,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進程。一是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通過業務培訓、組織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集中開展學習等方式,讓我局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正確認識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利用政府網站以及政務微博、微信、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拓展公開渠道,方便群眾查詢相關信息。二是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效率。對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及時梳理,規范答復文書,準確援引法律依據,做好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解疑釋惑工作,提高辦理效率。三是進一步提升公安門戶網站建設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和網民留言咨詢答復工作,著力優化網站便民服務功能,發揮好警民溝通的橋梁作用。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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