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由江門市公安局編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以及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我局互聯網頻道單位(網址:http://www.hbjcw.com.cn/bmpd/jmsgaj/)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江門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地址:江門市西環路383號,郵編:529000,電話:0750-3260970)。
一、概述
2018年,江門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依照《條例》規定和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結合公安工作特點,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不斷創新公開形式,豐富公開渠道,拓展公開內容,不斷推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廣度和深度,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同時,依法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答復工作,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財政資金信息公開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公安工作重要信息,為市民群眾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公開服務。
(一)加強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通過多種媒介渠道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2018年,為了貼近市民的需要,更好地為市民服務,市公安局結合工作實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通過多種媒介渠道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一是完善平安江門網信息欄目,加強網站日常維護管理。對于重要政務信息以及局內重大工作部署、專項行動以及便民利民措施等信息,做到第一時間在網站公開。二是進一步提升新聞發布會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及時、準確地發布權威信息。三是拓展“平安江門”和“江門公安”微信公眾號的業務范圍,為市民群眾打造良好的公安機關移動互聯網服務新平臺。四是通過“江門公安”官方微博平臺,及時發布信息公告。
(二)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規范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市公安局不斷完善信息公開相關機制和流程,要求各單位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同時,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2018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的通知》要求,確保信息公開工作依法規范運行。另外,以全市政府網站考核為契機,大力推進江門市公安局對外門戶網站“平安江門網”的不斷完善升級。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按照《條例》,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積極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一是努力發揮政務網站核心平臺作用。年內我局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和全市政府網站考核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網站建設和管理,規范了各個欄目的發布工作,使“平安江門網”成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核心平臺。二是繼續發揮傳統媒體的傳播優勢。積極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及時公開江門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發布警情信息和預防犯罪提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2018年,市公安局在平面媒體發稿1879篇,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較好地服務了社會公眾。三是進一步發揮官方微博、微信的傳播作用。充分發揮微博、微信的傳播優勢,年內先后開展了“安全防范小提示”“我在崗上”以及“傳遞正能量”等話題,以及惡劣天氣登陸期間交通路況直播,中秋國慶等小長假期間的江門高速路況直播等,受到了廣大網友的好評。同時,通過微博、微信的平臺傳播,市公安局成功開辟信息公開新渠道,及時發布事實真相,有效引導社情輿論,信息傳播的速度和效率有了顯著提高。四是繼續完善新聞發布制度。2018年,市公安局共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12場,及時發布不同時期公安中心工作的消息。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2018年,市公安局通過各種渠道發布各類信息508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主要涉及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全市治安情況發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務措施等信息。同時,市公安局通過多種渠道對安全防范知識進行宣傳,較好地發揮了宣傳工作對社會治安的預警功能。
三、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
201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事項咨詢8400多人次,其中網站咨詢700多人次,電話咨詢300多人次,微信公眾服務號咨詢2300多人次,微博互動咨詢5100多人次。內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執法監督、交通管理和網絡安全監察工作等方面。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市公安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有關申請3宗,均嚴格按照依申請公開規范要求,及時向申請人予以回復。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201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安排1名民警承擔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所需費用全部在財政撥付的行政辦公經費中列支。未產生與訴訟(行政復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目前我局無收取依申請公開方面任何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8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行政復議申請。應訴針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0宗。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8年,江門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主動公開方面,認真梳理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對外公布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依法保障群眾知情權;依申請公開方面,依法依規做好答復工作。2019年,江門市公安局將進一步提升創新能力,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著力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充分利用網站微博、微信以及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做到按要求并及時公開。二是做到定期培訓、加強溝通,不斷提升業務水平。統籌規劃、科學安排,采取多種形式,不斷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題學習培訓,切實提高負責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業務水平。三是細化信息公開分工,落實信息公開責任,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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