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公路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十四、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公路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公路局是主管江門地區國省道干線公路的建設、改造、養護、管理等工作。下轄新會、臺山、開平、恩平、鶴山和江門市區6個縣級公路局;代管江門市交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所管轄的公路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責;
(二)參與擬訂全市公路發展規劃;
(三)承擔所管轄公路、橋梁及其附屬物的建設、養護監管、路網運行調度等管理工作;
(四)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規定,負責所管轄公路建設、改造項目的審核工作及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參與承建公路的建設、改造項目的交工、竣工驗收;參與有關高速公路的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所管轄公路養護資金的使用和監管;
(七)負責所管轄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檢查、制止侵占或者損壞路產路權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廣東省公路條例》的行為;
(八)負責公路信息化建設;負責公路科學技術項目的管理及成果推廣應用;指導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組織實施創建文明樣板路工作;組織實施所管轄公路交通戰備、應急養護和搶險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 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編制的單位包括江門市公路局(局機關)和下屬江門市市區公路局、江門市新會公路局、江門市臺山公路局、江門市開平公路局、江門市鶴山公路局、江門市恩平公路局等下屬6個縣級公路局以及江門市市區公路局養護中心、江門市新會公路局養護中心、江門市臺山公路局溫泉養護中心、江門市臺山公路局端芬養護中心、江門市開平公路局養護中心、江門市鶴山公路局養護中心、江門市恩平公路局養護中心等7個養護中心(事業單位) 。
(二)人員構成情況
(1)江門市公路局(局機關)共有行政及專項執法編制65人,實有人數123人(含在職在編61人、雇員4人,離退休49人,編外人員9人)。
(2)下屬單位(僅市區公路局納入預算編制范圍)編制 35 人,實有人數55人(含在職在編28人、離退休14人,編外1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3表:支出總體情況表(按科目)
預算0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5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06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07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08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09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預算12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3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14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年度主要開展工作:(1)完成江門市轄區內的國省道干線公路的日常養護,對水毀或車輛通行造成的損爛路段進行中修挖補;(2)對管養的國省道干線公路根據“十三五”規劃及改造計劃實施路面改造或大修;(3)對管養護國省道干線公路實行路政巡查,做好路產路權的登記;(4)完善管養護國省道干線公路標志標線及安全設施,組織實施國省道公路生命防護工程建設,確保通行車輛的行車安全;(5)加強渡口及橋梁的管理維護;(6)積極推進國省道PPP項目以及開展會港大道、臺開快速等項目的實施,推動國道G325線鶴山桃源至恩平恩城段改擴建工程、國道G240線新會東甲至臺山臺城段改擴建工程的前期工作,促進國道G325線鶴山段改線工程開工建設。(7)組織開展江順大橋及江門大道日常養護的監督管理。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部門收入預算 42691.54 萬元,較2016年減少4657.26萬元,減少12.24%。減少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結轉收入減少9000萬元;二是上級補助收入減少5592.11萬元;三是專款專用----其他收入增加7328.4萬元;四是基金預算撥款增加25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 26162.18 萬元,占61.28%;基金預算 2500 萬元,占5.86%;專款專用資金 7328.4 萬元,占17.17%;其他收入 208.07 萬元,占0.49%;上級部門補助收入 6492.89 萬元,占15.20%。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部門支出預算 42691.5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42691.54萬元,占100%,較2016年減少4657萬元,減少12.24%。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路大修工程項目減少,部分大修項目采用PPP模式建設,使得年度預算支出相應減少。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681.5萬元,占1.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62.16萬元,占0.38%;城鄉社區(類)支出2500萬元,占5.86%;交通運輸(類)支出39211.53萬元,占91.85%;住房保障(類)支出136.35萬元,占0.32%。
按科目劃分,人員支出預算 1586.17 萬元,占支出預算 3.72 %;日常公用支出預算 173.66 萬元,占支出預算 0.41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 978.09 萬元,占支出預算 2.29 %;項目支出預算 39953.63 萬元,占支出預算 93.58%。
(三)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28662.18萬元,較2016年減少7209.27萬元,減少33.61%。主要為公路養護大修項目減少,上級補助收入安排支出減少。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26162.18萬元,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2500萬元。
1、基本支出預算2007.6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預算 1126.99 萬元,占支出預算 3.93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 112.85 萬元,占支出預算的 0.39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 767.8 萬元,占支出預算 2.68 %;
2、項目支出預算 26654.54 萬元,占支出預算 93 %。主要支出項目有:下屬各局行政運行支出7064.2萬元,公路養護支出14030.94萬元,公路還貸專項支出2844.1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7年江門市公路局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6.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0.69萬元,減少39.17%。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5.6萬元,主要包括江門市公路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5.6萬元。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1萬元,主要包括江門市公路局公務接待費1萬元。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 16.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0.69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 15.6 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減少6.5萬元,減少原因: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江門市公路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6.5萬元。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 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19萬元,減少原因: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江門市公路局公務接待費減少4.19萬元。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2006.8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12.85萬元),比2016年1567.18萬元增加439.67萬元,增長28.05%,增長原因是: 政策性提高行政人員工資福利支出以及行政事業單位養老補繳及職業年金引起行政運行經費預算增加 。其中:辦公費10萬元,印刷費1.5萬元,手續費0.8萬元,水費3萬元,電費20萬元,郵電費10萬元,差旅費15萬元,會議費1萬元,福利費3.48萬元,日常維修費3.8萬元,培訓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工會經費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2.7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92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7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7.5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61.9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5.6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最新情況),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2輛、其他用車輛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公路檢測車輛。
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6439.24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交通“六費”替代性收入返還)、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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