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概況
(一)部門職責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是全市供銷合作聯社的聯合組織,是全國供銷社系統的地級市機構,是市政府的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是五邑地區供銷社系統的管理機構。主要職能:貫徹民主辦社方針,落實社章條例,指導企業發展經營網點、商辦企業,抓好企業的體制改革;貫徹上級有關經營管理、物價政策,管好經濟合同,協助企業處理經濟糾紛;拓展經營項目,做好社有物業的改造開發和再生資源的綜合利用,管好專控專賣商品和煙花爆竹的經營、管理,確保商品倉儲、運輸安全;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廢舊物資回收及農副產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開展城鄉物資交流,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社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是社本級決算單位,沒有下屬決算單位。
第三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總收入1365.76萬元,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308.61萬元,占95.82%。比2015年預算數788.08萬元增加577.68萬元,增幅73.30%。比2014年決算數928.69萬元增加431.07萬元,增幅47.06%。具體原因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308.61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913.84萬元增加394.77萬元,增長43.20%。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公務車用車和住房改革,增加了公務交通補貼和住房改革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二是經過我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和市級專項資金增加391.98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00 萬元,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3.事業收入0.00 萬元,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收入0.00 萬元,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5.其他收入0.00 萬元,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總支出1365.76萬元,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62.27萬元,占99.74%。比2015年預算數788.08萬元增加577.68萬元,增幅73.30%。比2014年決算數928.69萬元增加437.07萬元,增幅47.06%。具體原因如下: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6.7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撫恤金,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39.08萬元,增長12.30%,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支出離退休人員的住房改革補貼。
2.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8.6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計生獎和計生補貼,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7.42萬元,增長10.42%,主要原因是2015年計生獎發放標準提高。
3.農林水支出0.5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干部駐村扶貧專項經費,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1.62萬元,下降74.31%,主要原因是2015年財政下撥扶貧經費減少了。
4.商品服務業等支出884.1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郵政速遞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和中央、市級經過我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的專項資金等,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440.24萬元,增長99.17%,主要原因是2015年經過我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和市級專項資金增加391.98萬元。
5.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0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在職人員的生育保險費用被財政部門放在這里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1.44萬元,增長228.57%,主要原因是2015年在職人員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增大,繳納的生育保險費有所增多。
6.住房保障支出40.1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在職人員、機關雇員的住房公積金和部分在職人員的購房補貼,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4.19萬元,增長11.67%,主要原因是2015年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的工資增長,繳費基數增大,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增加。
二、2015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收入合計1308.61萬元。比2015年預算數788.08萬元增加577.68萬元,增幅73.30%。比2014年決算數928.69萬元增加431.07萬元,增幅47.06%。具體如下:
(一)財政撥款收入1308.61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5.82 %,全部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二)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0%。
(三)事業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0%。
(四)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0%。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0%。
(六)其他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0%。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支出合計1362.27萬元。比2015年預算數788.08萬元增加577.68萬元,增幅73.30%。比2014年決算數928.69萬元增加437.07萬元,增幅47.06%。具體如下;
(一)基本支出839.33 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1.61 %。
其中: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6.75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撫恤金。
2.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8.64萬元,主要用于計生獎和計生補貼。
3.商品服務業等支出361.77萬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郵政速遞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4.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07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的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用被財政部門放在這里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0.10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機關雇員的住房公積金和部分在職人員的購房補貼。
(二)項目支出522.9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38.39 %。其中:
1.農林水支出0.56萬元,主要用于干部駐村扶貧專項經費。
2.商品服務業等支出522.39萬元,主要是用于市社行政運行的2015年市級產銷對接專項業務費49.89萬元;用于經過我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2015年市級新網工程專項資金90.00萬元、2015年市級產銷對接專項資金132.50萬元、2015年中央新網工程專項資金196.00萬元、上年結轉下來的中央財政2014年第六批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54.00萬元。。
(三)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00 %。(四)經營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00 %。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 0.00%。
四、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308.61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08.61萬元,比年初預算數(788.08萬元)增長520.53萬元,增長66.05%;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394.77萬元,增長43.20 %,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公務車用車和住房改革,增加了公務交通補貼和住房改革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2.79萬元,二是經過我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和市級專項資金增加391.98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持平;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362.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62.2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788.08萬元)增加574.19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490.73萬元,增長56.31 %;主要原因是2015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39.08萬元,主要是增加支出了離退休人員的住房改革補貼;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增加7.40萬元,主要是計生獎發放標準提高;農林水扶貧資金因財政下撥減少了,支出減少1.62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增加440.24萬元,主要是經過我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和市級專項資金增加;國土海洋氣象(生育保險費)等支出增加1.44萬元,主要是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增大了,在職人員生育保險繳費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19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增加。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0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持平;與2014年決算數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6.75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撫恤金。
2.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8.64萬元,主要用于計生獎和計生補貼。
3.農林水支出0.56萬元,主要用于干部駐村扶貧專項經費。
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884.16萬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郵政速遞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和經過我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和市級專項資金等。
5.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07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的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用被財政部門放在這里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0.10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機關雇員的住房公積金和部分在職人員的購房補貼。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362.27 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74%。與2014年相比,增加928.69萬元,增長47.06 %。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6.75萬元,占26.19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8.64萬元,占5.77 %;農林水支出0.56萬元,占0.0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884.16萬元,占64.91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07萬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40.10萬元,占2.94%。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62.2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6.75萬元,比2014年增加39.08萬元,增長12.30%,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支出離退休人員的住房改革補貼。完成年初預算的113.1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支出離退休人員的住房改革補貼。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8.64萬元,比2014年增加7.42萬元,增長10.42%,主要原因是2015年計生獎發放標準提高。完成年初預算的113.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計生獎發放標準提高。
3.農林水支出0.56萬元,比2014年減少1.62萬元,下降74.31%,主要原因是2015年財政下撥扶貧經費減少了。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該筆扶貧經費由財政直接下撥。
4.商品服務業等支出884.16萬元,比2014年增加440.24萬元,增長99.17%,主要原因是2015年經過我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和市級專項資金增加391.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41.0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經過我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和市級專項資金增加391.98萬元,中央的專項資金由財政直接下撥。
5.國土海洋氣象(生育保險費)等支出2.07萬元,比2014年增加1.44萬元,增長228.57%,主要原因是2015年在職人員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增大,繳納的生育保險費有所增多。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生育保險費在該科目上反映。
6.住房保障支出40.10萬元,比2014年增加4.19萬元,增長11.67%,主要原因是2015年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的工資增長,繳費基數增大,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110.6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的工資增長,繳費基數增大,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39.33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385.8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5.97 %。主要包括基本工資63.93萬元、津貼補貼229.13萬元、獎金7.37萬元、社會保障繳費77.00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8.41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32.90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92%。主要包括辦公費0.75萬元、印刷費0.02萬元、水費0.26萬元、電費6.24萬元、郵電費4.62萬元、維修(護)費0.40萬元、會議費0.18萬元、公務接待費0.57萬元、勞務費1.15、工會經費10.77萬元、福利費2.8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40萬元、其他交通費0.3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41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20.5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0.11 %。主要包括離休費12.60萬元、退休費328.81萬元、撫恤金15.08萬元、醫療費0.24萬元、獎勵金23.74萬元、住房公積金36.37萬元、購房補貼3.72萬元。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0.00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七、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7.56萬元,完成預算10.21萬元的74.0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預算0.00萬元的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6.09萬元,完成預算8.69萬元的70.0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47萬元,完成預算1.52萬元的96.71%。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4年減少4.09萬元,下降35.1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4.04萬元,下降39.8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5萬元,下降3.29%。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人員出國;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上年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占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09萬元,占80.56 %;公務接待費支出1.47萬元,占19.44%。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0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0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0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6.09萬元,2015年我社機關1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主要用于日常公務出行使用。
3.公務接待費支出1.47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我社機關1個單位共發生國內接待23次,接待人數共247人,主要包括日常機關公務接待。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2.90萬元,比2014年減少5.60萬元,降低14.55%。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辦公用品購買和使用量減少、“三公”經費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0.6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16萬元、政府采購辦公用房修繕工程支出13.46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公務用車保量1輛,是一般公務用車,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社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2個,共涉及資金48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共組織對“江門市新網工程建設”和“江門市產銷對接”2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80萬元。從評價的情況來看,2015年“產銷對接”項目和“新網工程”2個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增強了供銷社建設新農村和農產品生產與銷售對接的能力,提升了服務“三農”水平。
組織對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試點,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23.16萬元。從評價的情況來看,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增強了供銷社建設新農村和農產品生產與銷售對接的能力,提升了服務“三農”水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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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