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能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是全市供銷合作聯社的聯合組織,是全國供銷社系統的地級市機構,是市政府的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是五邑地區供銷社系統的管理機構。
主要職能:貫徹民主辦社方針,落實社章條例,指導企業發展經營網點、商辦企業,抓好企業的體制改革;貫徹上級有關經營管理、物價政策,管好經濟合同,協助企業處理經濟糾紛;拓展經營項目,做好社有物業的改造開發和再生資源的綜合利用,管好專控專賣商品和煙花爆竹的經營、管理,確保商品倉儲、運輸安全;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廢舊物資回收及農副產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開展城鄉物資交流,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是市本級預算單位,沒有下屬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部門決算表(請點擊打開)
第三部分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總收入1276.2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272.7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269.59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39.02萬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經過市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新網工程”建設專項資金減少了196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與2015年決算數持平。
3.事業收入0.00萬元,與2015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收入0.00萬元,與2015年決算數持平。
5.其他收入3.15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3.15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收到了市機關工委下撥來的黨組織活動經費。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總支出1276.2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265.1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2.11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機關雇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撫恤金,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65.36萬元,增長18.32%,主要原因是2016年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增加,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和住房改革補貼相應增加。
2.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45萬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職人員、機關雇員和退休人員醫療保險;二是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計劃生育獎金以及我社計生人員計生補貼。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5.61萬元,增長7.13%,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退休人員退休費和機關雇員工資增加,相應增加醫療保險;二是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計劃生育獎金的標準提高。
3. 農林水支出211.00萬元,主要用于:下達財政撥來的2016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專項資金75萬元和2016年江門市級“產銷對接”專項資金136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210.44萬元,增長近100.00%,主要原因是2015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22.50萬元是放在“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功能科目,2016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11.00萬元是放在“農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引起農林水支出增長近100.00%。
4. 商業服務業支出509.22萬元,主要用于:一是在編人員和機關雇員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費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二是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市社日常公用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電話費、郵政速遞費、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公務交通補貼等;三是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各種獎勵金、在職人員、機關雇員和離退休人員住房改革補貼等。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374.94萬元,下降42.41%,主要原因是2015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22.50萬元是放在“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功能科目,2016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11.00萬元是放在“農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引起商業服務業支出下降42.41%。
5. 住房保障支出40.36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和機關雇員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0.26萬元,增長0.65%,主要原因2016年機關雇員工資有所增長,相應增加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增加。
二、2016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收入合計1272.74萬元。
(一)財政撥款收入1269.59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9.75 %。全部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二)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0 %.(三)事業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0%。
(四)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0%。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0 %。
(六)其他收入3.15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25 %。主要是市直機關工委撥來的黨組織活動經費和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支出合計1265.13萬元。具體如下;
(一)基本支出1012.0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0.00%。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2.11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機關雇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撫恤金。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45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機關雇員、退休人員醫療保險以及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計劃生育獎金以及我社計生人員計生補貼。
3.商業服務業支出467.17萬元,主要用于:一是在編人員和機關雇員工資福利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二是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市社日常公用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電話費、郵政速遞費、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公務交通補貼等;三是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各種獎勵金、在職人員、機關雇員和離退休人員住房改革補貼等。
4.住房保障支出40.36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和機關雇員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
(二)項目支出253.0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0.00 %。其中:
1. 農林水支出211.00萬元,主要用于下達財政撥來的2016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專項資金75萬元和2016年江門市級“產銷對接”專項資金136萬元。
2. 商業服務業支出42.04萬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市社日常公用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等。
(三)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00 %。
(四)經營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00%。(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00 %。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269.5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69.59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39.02萬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經過市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新網工程”建設專項資金減少了19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與2015年決算數持平。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273.08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73.08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92.68萬元,下降6.79 %,主要原因是經過市社中轉下撥給市社直屬公司的中央“新網工程”建設專項資金減少了19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00萬元,與2015年決算數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2.11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機關雇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撫恤金。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45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機關雇員、退休人員醫療保險以及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計劃生育獎金以及我社計生人員計生補貼。
3.商業服務業支出509.22萬元,主要用于:一是在編人員和機關雇員工資福利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二是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市社日常公用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電話費、郵政速遞費、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公務交通補貼等;三是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各種獎勵金、在職人員、機關雇員和離退休人員住房改革補貼等。
4.住房保障支出40.36萬元,主要用于在編人員和機關雇員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
5農林水支出211.00萬元,主要用于下達財政撥來的2016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專項資金75萬元和2016年江門市級“產銷對接”專項資金136萬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265.1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13 %,與2015年相比減少97.14萬元,下降7.1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2.11萬元,占33.36%;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45萬元,占6.52%;
3.商業服務業支出509.22萬元,占40.25%;
4.住房保障支出40.36萬元,占3.19%;
5農林水支出211.00萬元,占16.6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65.1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2.11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65.36萬元,增長18.32%,主要原因是2016年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增加,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和住房改革補貼相應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127.3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增加,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和住房改革補貼相應增加。
2.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45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5.61萬元,增長7.13%,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退休人員退休費和機關雇員工資增加,相應增加醫療保險;二是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計劃生育獎金的標準提高。完成年初預算的103.1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退休人員退休費和機關雇員工資增加,相應增加醫療保險;二是在職人員和機關雇員計劃生育獎金的標準提高。
3. 農林水支出211.00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210.44萬元,增長近100.00%,主要原因是2015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22.50萬元是放在“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功能科目,2016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11.00萬元是放在“農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引起農林水支出增長近100.00%。完成年初預算100.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22.50萬元是放在“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功能科目,2016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11.00萬元是放在“農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引起農林水支出增長近100.00%。
4. 商業服務業支出509.22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374.94萬元,下降42.41%,主要原因是2015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22.50萬元是放在“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功能科目,2016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11.00萬元是放在“農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引起商業服務業支出下降42.41%。完成年初預算53.7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22.50萬元是放在“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功能科目,2016年江門市級“新網工程”和“產銷對接”專項資金總共211.00萬元是放在“農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引起商業服務業支出完成年初預算53.72%。
5. 住房保障支出40.36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0.26萬元,增長0.26%,主要原因2016年機關雇員工資有所增長,相應增加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92.4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2名在職人員退休,減少了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12.09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397.7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9.30%。主要包括基本工資84.28萬元、津貼補貼218.26萬元、獎金7.39萬元、社會保障繳費72.30萬元、伙食補助費0.00萬元、績效工資0.0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20萬元、職業年金繳費0.00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1.31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52.2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16%。主要包括辦公費0.10萬元、印刷費0.00萬元、咨詢費0.00萬元、手續費0.00萬元、水費0.42萬元、電費5.66萬元、郵電費4.65萬元、物業管理費0.00萬元、差旅費0.26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維修(護)費1.46萬元、租賃費0.00萬元、會議費3.91萬元、培訓費0.50萬元、公務接待費0.53萬元、工會經費6.66萬元、福利費2.1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4萬元、其他交通費22.1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84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59.3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5.26%。主要包括離休費12.37萬元、退休費345.33萬元、醫療費3.66萬元、獎勵金34.10萬元、住房公積金37.00萬元、購房補貼3.35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3.50萬元。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2.8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28 %。
主要是購置辦公設備2.82萬元,包括購置空調機、辦公家具等。
七、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供銷合作聯社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7.06萬元,完成預算7.32萬元的96.4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預算0.00萬元的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5.63萬元,完成預算5.80萬元的97.0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43萬元,完成預算1.52萬元的94.08%。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0.50萬元,下降6.6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萬元,與2015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0.46萬元,下降7.5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4萬元,下降2.7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上年有所節約;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上年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占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63萬元,占79.75 %;公務接待費支出1.43萬元,占20.25%。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00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5.63萬元,我社機關沒有下屬預算單位。
3.公務接待費支出1.43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我社機關沒有下屬預算單位,2016年市社機關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25次,接待人數共280人。主要包括日常機關公務接待。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5.03萬元,比2015年增加22.13萬元,增長67.23%。主要原因是實行了公務用車改革后,其他交通費中的公務交通補貼增加了22.13萬元,增長100.00%。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38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78萬元,主要是購買辦公家具、空調機、臺式計算機等;
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60萬元,主要是公務出行租車費用和市社1部公務用車的車輛維修、保險、加油等。
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3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3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沒有一般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輛及其他用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一級項目2個,共涉及資金48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00%。共組織對2016年“產銷對接”和“新網工程”2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8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2個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2.組織對我社1個部門開展了2016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試點,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03.07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整體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2016年度,我社的績效目標任務是推進供銷社綜合改革、推進農產品流通、強化為農服務、推進層級聯合、做強社有企業、落實安全職責、強化黨建服務。通過職責的履行,完成全部目標任務,全年全市供銷社系統經營總額124.62億元,同比增長10.48%,商品總購進41.10億元,同比增長8.84%,商品總銷售42.36億元,同比增長9.44%,實現利潤總額1685.42萬元,同比增長14.18%,資產負債率同比下降1.02個百分點。組建完善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示范社5家,建設完善100畝以上標準化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2個,建設完善農產品經營旗艦店2家,建設完善農產品社區連鎖店20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十五、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醫療保險繳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十六、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農產品加工與促銷(項):反映用于促進農產品加工、儲藏、運輸、國內外大型農產品展示、交易、產銷銜接、開拓國內外農產品市場及農業產業化發展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各級供銷社的行政事業支出及商業物資和供銷社專項補貼的基本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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