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江門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及企業技術改造實施辦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江門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及企業技術改造實施辦法》。
二、政策主要內容
(一)獎補對象
在江門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制造業企業。
(二)申報條件
1.項目實施地在江門市內,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在申報年度的上一年度內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出具的備案證或核準文件;
2.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其中設備投資額(不含稅)不低于200萬元;
3.項目已完工,且項目完工日期在備案證或核準文件建設期內;
4.項目及設備未獲得過省、市兩級財政資金支持;
5.項目按規定納入統計部門技術改造投資統計;
6.企業為申報前一年及申報當年的在庫規模以上企業或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企業(以下簡稱“專精特新企業”),近三年內信用良好,未發生重大環保、質量事故。
(三)獎補標準
1.對專精特新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按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不含稅)的15%予以事后獎補;
2.對其他規模以上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按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不含稅)的10%予以事后獎補;
3.單個技術改造項目最高獎補300萬元。
(四)申報程序
1.申報。企業根據當年申報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交技改獎補資金申請材料。
2.評審。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受理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自行或按程序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評審,按程序編制本地區技改獎補資金項目計劃,報送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復核。
3.復核。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各縣(市、區)上報項目進行復核,編制市、縣兩級技改獎補資金項目計劃。
4.公示。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經集體討論審定的技改獎補資金項目計劃予以公示7日。
5.下達。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報市政府審批,對各縣(市、區)下達技改獎補資金項目計劃。
(五)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制作單位: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制作時間:2024年5月
咨詢電話:0750-327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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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