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工信技改〔2021〕13 號
JMBG2021017
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關于發揮“鏈主”企業帶動作用促進“5+N”產業集群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6日
關于發揮“鏈主”企業帶動作用促進“5+N”產業集群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江門市培育發展“5+N”產業集群行動方案》部署要求,進一步提升“鏈主”企業競爭力,發揮“鏈主”企業引領帶動作用,促進產業強鏈補鏈延鏈控鏈,構建良好產業生態,促進“5+N”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鏈主”企業申報條件
(一)“鏈主”企業是指在相關產業集群中占據優勢地位,對產業集群的資源配置和應用具有較強的影響力,肩負提升產業鏈績效和產業集群發展水平重任的核心企業。
(二)申報條件如下:
1.在江門市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
2.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0億元。
3.企業上一年度財政貢獻額度不低于1億元,最低不低于8000萬元。
4.企業具有較好的成長性,經濟效益高。
5.企業在國內同行業具有一定規模優勢和行業領導地位,主營業務收入在市內產業鏈中排名前3。
6.產業帶動能力強,企業在市內配套的產業鏈上下游市場主體不少于10家。
7.擁有省級以上創新研發平臺(包括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
8.企業積極參與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社會形象良好。
9.企業單位產值綜合能耗低于全國同行業平均水平。
10.近三年內信用良好(沒有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
二、申報程序
(一)組織申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鏈主”企業申報通知,并聯合各市(區)政府組織發動符合條件企業申報。企業按申報通知要求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二)評審選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部門并邀請有關行業專家,組成“鏈主”企業評審小組。評審小組重點圍繞企業的行業影響力、產業帶動能力、經濟實力、創新研發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并出具選定意見,提出擬選定的“鏈主”企業名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通過局政務網站將擬選定“鏈主”企業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將企業名單上報市政府審定,公示有異議的,根據異議內容進行核實處理。
(三)公布結果。“鏈主”企業名單經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布。
三、扶持政策
(一)獎勵標準。對評定的“鏈主”企業每家給予不高于1000萬元獎勵。
(二)獎勵資金用途。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支持“鏈主”企業加快發展,帶動產業集群做大做強;支持“鏈主”企業開展產業鏈深入研究,對產業鏈發展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支持“鏈主”企業以商引商,強化產業強鏈補鏈延鏈控鏈,著力引進產業鏈上下游關鍵、薄弱、缺失環節企業;支持“鏈主”企業建設有利于促進產業鏈發展的公用環保設施、產業研究院、實驗室、檢驗檢測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構建良好產業生態;支持“鏈主”企業牽頭組建行業協會或產業聯盟,以及承辦國家級或國際性行業大會、組織產業鏈企業參加海內外大型展會、推動校企合作培育產業人才等服務產業鏈發展的相關工作,資金使用細則另行制訂。
獎勵資金原則上由市本級與企業屬地政府按財政管理體制共同分擔。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有效期3年。
《關于發揮“鏈主”企業帶動作用促進“5+N”產業集群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解讀方案
《關于發揮“鏈主”企業帶動作用促進“5+N”產業集群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政策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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