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1022
江工信中小〔2021〕20號
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江門市促進工業企業上規模專項資金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6日
(聯系人:胡瑩冰,聯系電話:3279709)
江門市促進工業企業上規模專項資金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工業立市、制造強市”戰略,聚焦“5+N”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推動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獎勵對象
2021年至2023年期間,我市對新發展上規模并統計入庫(下簡稱“小升規”)及成長性好的“小升規”工業企業給予獎勵。
2021年,對2020年“小升規”、2019年“小升規”且在2020年工業增加值增長超過10%(含10%,下同)的工業企業的獎勵按《江門市促進企業上規模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江工信中小〔2021〕18號)執行。
2022年,對2021年“小升規”、2020年“小升規”且在2021年工業增加值增長超過10%、2019年“小升規”且在2020年及2021年每年工業增加值增長均超過10%的工業企業進行獎勵。
2023年,對2022年“小升規”、2021年“小升規”且在2022年工業增加值增長超過10%、2020年“小升規”且在2021年及2022年每年工業增加值增長均超過10%的工業企業進行獎勵。
除滿足上述“小升規”及工業增加值增長條件外,獎勵對象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江門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商事、稅務登記,依法經營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管理及財務制度。
(二)按規定申報納入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并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
(三)近三年內信用良好(沒有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
第三條 獎勵標準
每年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每家獎勵10萬元。
第四條 企業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注明與原件一致);
(三)相關材料要求具體以年度申報通知為準。
第五條 申報、審核及審批程序
(一)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市(區)當年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進行申報。
(二)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實后,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在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日。公示有異議的,根據異議內容進行核實處理。
(三)公示完畢后,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結果備案,并將情況匯總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六條 資金撥付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上報情況,下達項目計劃。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做好資金撥付等工作。
(二)獎勵資金由江門市本級、各市(區)兩級財政按1:1比例共同承擔。
第七條“小升規”資金申報原則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具體申報時間和要求以申報通知為準。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視為企業自動放棄申請。
第八條 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獎勵資金申報資料審核存檔等工作,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辦理撥付手續,確保資金安全、及時、準確發放。
第九條 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獎勵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
江門市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資金申請書暨承諾函
(企業名)是年實現“小升規”的工業企業,(并符合增長獎勵條件)(此項適用于申請增長獎勵),應享受扶持資金總額為10萬元?,F鄭重承諾:申報本項目專項資金提交的所有數據和資料真實、準確、可靠,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在信用廣東中未被列入黑名單或聯合失信懲戒名單。若申報材料中有虛假、偽造等情況,愿意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承諾如有違法違規,愿意退回所獲財政資金。若因申報材料不完整、不齊全、不準確而造成的一切結果由我企業自行承擔,并不對此提出異議。
企業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名:(并蓋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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