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主管市屬國有企業及其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集體資產及其他公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
(一)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市屬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包括所派出的企業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經營管理層、財務總監和黨組織領導成員;以及企業財務部長下管一級)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指導國有企業做好黨組織建設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等。
(五)按照有關規定,向所監管企業派出財務總監或監事會,負責財務總監或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方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等有關工作。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八)負責起草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規定,指導各市、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集體及其它公有企業的資產管理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部門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2個,包含委本級和有下屬1個事業單位市市直行事資產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總收入 7,714.0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245.0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3,243.97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3,311.63萬元,下降50.51%。主要原因:2015年度有省產業園擴能增效扶持資金4,000萬元,2016年度無此項目。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持平。
3.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持平。
4.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1.08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減少111.36萬元,下降99.04%。主要原因:一是減少國資監管專項業務費50萬元,二是減少國企改革發展經費25萬元,三是減少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收益33.9萬元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總支出 7,714.0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7,273.1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科學技術支出7.79萬元,主要用于“中國青創匯”全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周活動7.79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7.79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中國青創匯”全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周活動,2015年無此項工作。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3.3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83.33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39.13萬元,減少31.95%,主要原因:減少撫恤支出和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5.69萬元,主要用于醫療保障支出62.36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支出13.33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8.08萬元,增長11.95%。主要原因一是調整計劃生育獎,二是調整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4.城鄉社區支出741.47萬元,主要用于市民兵綜合訓練基地項目738.10萬元和大型修繕項目3.37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741.47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市民兵綜合訓練基地和大型修繕項目,2015年無此項工作。
5.農林水支出0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9.01萬元。主要原因是扶貧工作費用性支出減少。
6.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75.13萬元,主要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5,006.77萬元,國有資產監管支出1,268.36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3,738萬元,增長147.3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省產業園擴能增效扶持資金5,000萬元,二是減少產權參股資金1,500萬元。
7.住房保障支出62.2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59.33萬元,購房補貼2.94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6.37萬元,增長11.40%。主要原因調整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
8.其他支出27.42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27.42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自有經費中支出物業管理費。
二、2016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收入合計3,245.05萬元。
(一)財政撥款收入3,243.97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9.97%。其中:
科學技術支出91.09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2.81%。包括: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83.30萬元,其他科學技術支出7.79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3.33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2.57%。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83.33萬元。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5.69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2.33%。包括:醫療保障支出62.36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支出13.33萬元。
城鄉社區支出787.70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24.28%。包括: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49.60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738.10萬元。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17.55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65.28%。包括: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1,000萬元,國有資產監管支出1,117.55萬元。
住房保障支出62.27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1.92%。包括:住房公積金支出59.33萬元,購房補貼2.94萬元。
其他支出27.42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0.85%。包括:其他支出27.42萬元。
(二)其他收入1.08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03%。
其中: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8 萬元。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支出合計7,273.10萬元。具體如下;
(一)基本支出946.3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3.10%。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中的行政事業離退休83.33萬元,主要用于歸口的行政事業離退休83.3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中的醫療保障62.36萬元和計劃生育事務13.3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57.79萬元,事業單位醫療4.57萬元,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13.33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的國有資產監管725.02萬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務671.02萬元,其他國有資產監管5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改革支出62.2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59.33萬元和購房補貼2.94萬元。
(二)項目支出6,326.7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6.90%。其中:科學技術支出中的其他科學技術支出7.79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學技術支出7.7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中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3.37萬元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738.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安排的支出3.37萬元和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738.1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的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5,006.77萬元和國有資產監管543.34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5,006.77萬元,行政運行23.85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98.35萬元和其他國有資產監管支出221.14萬元;其他支出27.42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27.42萬元。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3,243.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456.2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08.76萬元,增加82.28%;主要原因是增加2016年省級工業與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產業園擴能增效扶持資金)1,000萬元及增加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支出100.23萬元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87.7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717.70萬元,增長1025.29%;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民兵綜合訓練基地支出。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7,096.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6,355.4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749.08萬元,增長426.65%;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省產業園擴能增效扶持資金5,000萬元,二是增加2016年省級工業與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產業園擴能增效扶持資金)1,000萬元;三是增加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支出100.23萬元;四是調整預算支出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41.4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741.4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671.47萬元,增長929.24%;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民兵綜合訓練基地項目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科學技術支出中的其他科學技術支出7.79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學技術支出7.7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中的行政事業離退休83.33萬元,主要用于歸口的行政事業離退休83.3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中的醫療保障62.36萬元和計劃生育事務13.3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57.79萬元,事業單位醫療4.57萬元,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13.3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中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3.37萬元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738.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安排的支出3.37萬元和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738.1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中的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5,006.77萬元和國有資產監管1,092.23萬元,主要用于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5,006.77萬元、行政運行689.11萬元,一般行政事務298.35萬元和其他國有資產監管支出104.7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改革支出62.2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59.33萬元和購房補貼2.94萬元;其他支出27.42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27.42萬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7,252.7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72%。與2015年相比,增加4,662.07萬元,增長179.96 %。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學技術支出7.79萬元,占0.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3.33萬元,占1.1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5.69萬元,占1.04%;城鄉社區支出741.47萬元,占10.22%;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98.99萬元,占84.09%;住房保障支出62.27萬元,占0.86%;其他支出27.42萬元,占0.38%;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55.75萬元,占2.15%。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355.4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科學技術支出中的技術研究與開發7.79萬元,比2015年增加7.79萬元,上升779%,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國青創匯”全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周活動7.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7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無“中國青創匯”全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周活動,活動后由市財政局統一追加預算。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83.33萬元,比2015年減少39.13萬元,下降31.95%,主要原因是減少撫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23.8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退休金。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中的醫療保障支出62.36萬元,比2015年增加5.67萬元,增長10%,主要原因是調整醫療保險繳費基數;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中的計劃生育事務13.33萬元,比2015年增加2.41萬元,增長22.07%,主要原因是計劃生育獎金增加。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總計完成年初預算的101.6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計劃生育獎金。
4.城鄉社區支出中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3.37萬元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738.10萬元,合計比2015年增加741.47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市民兵綜合訓練基地和大型修繕項目,2015年無此項工作。完成年初預算的1,059.2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是年初無市民兵綜合訓練基地預算,年中由市財政局追加預算。
5.資源勘探信息中的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5,006.77萬元和國有資產監管1,092.23萬元,合計比2015年增加3,561.86萬元,增長152.1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省產業園擴能增效扶持資金5,000萬元,二是減少產權參股資金1,5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11.5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是2015年度有省產業園擴能增效扶持資金4,000萬元為上年結轉。
6.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改革支出62.27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6.37萬元,增長11.40%。主要原因是整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完成年初預算的98.1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原因是2016年度我委工作人員發生變動,故住房保障支出有所調整。
7.其他支出27.42萬元,比2015年增加27.42萬元,增長2,742%。主要原因是增長物業管理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2,74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是物業管理支出預算不足,年中由單位自有經費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40.41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624.7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6.43%。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45.88萬元、津貼補貼317.49萬元、獎金69.36萬元、社會保障繳費68.09萬元、績效工資12.5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1.37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73.9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87%。主要包括辦公費8.10萬元、水費1.25萬元、電費2.10萬元、郵電費1.90萬元、差旅費7.56萬元、培訓費0.47萬元、公務接待費0.72萬元、工會經費9.28萬元、福利費1.5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6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0.2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8.14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1.7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5.70%。主要包括退休費70.54萬元、住房公積金59.33萬元、購房補貼2.94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08.91萬元。
七、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7.41萬元,完成預算8.08萬元的91.7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1.63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的16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5.06萬元,完成預算7.20萬元的70.2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72萬元,完成預算0.88萬元的81.82%。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7.69萬元,下降50.9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0.86萬元,增長111.6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9.27萬元,下降64.69%;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0.72萬元,增長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經報請市政府批準,臨時增加出國任務;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公務用車出行;公務接待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國青創匯”全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周活動及召開出清“僵尸企業”會議接待支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1.63萬元,占2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06萬元,占68.29%;公務接待費支出0.72萬元,占9.71%。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63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委機關及下屬1個單位出國(境)團組3個、累計7人次。開支內容包括:出國談判、工作磋商支出1.63萬元,主要用于食宿和交通費。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0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5.06萬元,2016年委機關及下屬1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路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0.72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委機關及下屬1個單位發生國內接待9次,接待人數共141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1.05萬元,比2015年增加25.97萬元,增長57.61%。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經市編辦批轉同意我委使用周轉編制補充4名工作人員;二是根據《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2016-2018年)》及相關配套計劃的精神,市國資委完成我市國企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辦公業務量增多;三是由于物價上漲帶來的經費支出增多。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4.7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9.6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3.37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1.6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04.7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3.3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8.73%。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6年,本部門沒有相關項目進行預算績效評價。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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