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機關行政事務和管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大院行政后勤事務的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副處級。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后勤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制定市級機關后勤管理工作規劃和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市領導經費,管理市委辦公室、市人大機關(含市依法治市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及其直屬單位、掛靠單位的各項經費?!?/span>
(三)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離退休原市領導的各項保障服務工作。
(四)負責管理部分市直機關單位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財務開支的審核報批及財務結算等工作,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五)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舉行的重大活動和召開的重要會議經費的財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市委辦公室、市人大機關、市政府辦公室辦公用品和辦公設備的采購、住房公積金的繳納,以及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的維護管理。
(七)負責管理機關大院的后勤服務、規劃建設、衛生、綠化、辦公用房調配和各單位用電管理、公共線路維護,負責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外地調入(含交流任職、提拔任命)四套班子廳職領導、上級安排到江門市黨政班子掛職廳級干部周轉房的籌集、調配和管理。
(九)負責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公共消防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大院內的突發公共事件等工作。
(十)負責管理醫療室、機關飯堂、市委市政府大小會堂和電視電話會議室。
(十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的調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市人大機關車輛的調配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以及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提出的其他有關事項。
根據職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科(市機關大院財務結算中心)、物業管理科、保衛科、車輛管理科、辦公設備管理科、生活服務科。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2個,包括局本級和下屬的一個事業單位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
第二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詳見附件)
01表: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02表:收入決算表
03表:支出決算表
04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05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06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07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08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09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
(一)2016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總收入4,610.2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980.6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3,837.92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270.97萬元,增長7.60 %。主要原因:2016年工資待遇的調整、人員的變動等原因,按實際需要安排經費。
2.其他收入142.72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129.49萬元,增長978.76 %。主要原因是根據財政相關文件轉列收入司法局原辦公樓修繕工程款及道路鋪設瀝青工程款。
(二)2016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總支出4,610.21萬元,其中本年支出4,000.48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3,141.63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管理的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543.1萬元,增長20.9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 2016年工資待遇的調整、人員的變動等原因, 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相應增加;二是大院內辦公樓修繕、公共設施的維修維護等方面的支出因應實際的需要有所增長,三是根據財政相關文件轉列支辦公樓修繕工程款及道路鋪設瀝青工程款。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08.28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離退休干部工資、津補貼、撫恤金支出等,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46.14萬元,增長17.6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調增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補貼。
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62.1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干部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支出等,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7.15萬元,下降2.66%,與上年基本持平。
4. 城鄉社區支出(類)194.9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用于大院供電線路改造、機關大院維護等,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80.04萬元,增長69.68%,主要原因是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5. 住房保障支出(類)93.5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比 2015年決算數增加6.78萬元,增長7.81%,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待遇提高相應增加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二、2016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計3,980.64萬元。具體如下:
(一)財政撥款收入3,837.92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6.41%。其中: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3,005.75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78.32%。包括: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 2,985.95萬元,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19.80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08.28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8.03%。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81.93萬元,撫恤(款)26.3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0.02萬元。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73.36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7.12%。包括:醫療保障(款)249.80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款)23.56萬元。
城鄉社區支出(類)156.97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4.09%。包括: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56.97 萬元。
住房保障支出(類)93.57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2.44%。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93.57萬元。
(二)其他收入142.72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3.59%。
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42.72萬元。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計4,000.48萬元。具體如下:
(一)基本支出1,759.1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3.97%。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 1,233.96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管理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81.93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工資、津補貼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26.33萬元,主要用于撫恤金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0.02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99.80萬元,主要用于在職醫療保險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23.56萬元,主要用于計生獎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93.5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支出。
(二)項目支出2,241.3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6.03%。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1,887.87萬元,主要用于大院維護、公共消防、水電費、合同工工資、大院保衛工作、大院綠化、保潔、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19.80萬元,主要用于結算中心日常維護支出等;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138.74萬元,主要用于干部職工醫療保障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96.4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大院維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98.43萬元,主要用于排除安全隱患,對大院部分辦公用房進行線路改造及宿舍樓修繕。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3,837.9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680.9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16.43萬元,增長28.50%;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待遇的提高相應增加的經費;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6.9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0.03萬元,與年初預算數基本持平。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868.9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74.0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789.57萬元,增長27.37%;主要原因一是工資政策調整后相應增加的人員經費支出;二是大院維護、安全管理、綠化衛生等因應實際需要增加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4.9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164.7萬元,增長45.80%;主要原因是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990.34萬元,主要用于大院維護、公共消防、水電費、合同工工資、大院保衛工作、大院綠化、保潔、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19.80萬元,主要用于結算中心日常維護支出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81.93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工資、津補貼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26.33萬元,主要用于撫恤金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0.02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238.54萬元,主要用于干部職工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23.56萬元,主要用于計生獎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96.4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大院維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98.43萬元,主要用于排除安全隱患,對大院部分辦公用房進行線路改造及宿舍樓修繕;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93.5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674.0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1.84%。與2015年相比,增加467.75萬元,增長14.59 %。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3,010.14萬元,占81.9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08.28萬元,占8.3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62.10元,占7.13%;住房保障支出(類)93.57萬元,占2.55%。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74.0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990.34萬元,比2015年增加403.07萬元,增長15.58%,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待遇調增,二是按工程進度支出經費;完成年初預算的125.6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的變動及工資政策的調整,人員經費按實際需要支出;二是因應工作實際需要增加的專項支出,如公務用車購置更新。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19.80萬元,比2015年增加19.8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經費支出的功能分類調整;完成年初預算的100%,與預算數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81.93萬元,比2015年增加43.85萬元,增長18.42%,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調增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補貼;完成年初預算的115.4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調增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補貼。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26.33萬元,比2015年增加2.32萬元,增長9.67%,主要原因是按實際需要支付撫恤支出;年初預算為零,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對此情況未能預估。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0.02萬元,比2015年減少0.03萬元,降低6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生活補助支出;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追加退休生活補貼支出。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238.54萬元,比2015年減少9.01萬元,下降3.64%,基本與上年持平;完成年初預算的231.7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因實際需要追加的醫療費。
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23.56萬元,比2015年增加1.86萬元,增長8.57%,主要原因是按實際需要安排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3.7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的變動及人均計生獎金額的提升。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93.57萬元,比2015年增加6.78萬元,增長7.81%,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資政策的調整相應增加住房公積金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7.2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的調動及按實際需要安排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746.26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849.7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8.66%。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93.42萬元、津貼補貼298.47萬元、獎金77.49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46.46萬元、績效工資115.61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8.25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76.6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5.84%。主要包括辦公費16.19萬元、印刷費0.12萬元、水費1.26萬元、電費4.09萬元、郵電費5.88萬元、物業管理費6.05萬元、差旅費6.26萬元、維修(護)費19.20萬元、培訓費0.22萬元、公務接待費0.38萬元、勞務費0.88萬元、工會經費8.74萬元、福利費3.1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0.96元、其他交通費用33.67、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9.58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05.40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4.67%。主要包括離休費10.80萬元、退休費227.77萬元、撫恤金26.33萬元、醫療費6.33萬元、獎勵金66.13萬元、住房公積金82.86萬元、購房補貼10.71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74.46萬元。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14.5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83%。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14.20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0.16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17萬元。
七、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38.62萬元,完成預算227.49萬元的148.8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5.49萬元,年初預算為零,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切塊管理,不列入本部門年初預算反映。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經市外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排出訪經費的市直單位,由市財政部門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總控制數的額度內統籌安排給出訪單位使用,在決算時再按照實際使用情況歸口到資金使用單位,由單位負責本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的決算公開。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32.67萬元,完成預算218.6萬元的152.18%,決算大于預算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經報請市政府批準,臨時增加購買車輛。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47萬元,完成預算8.89萬元的5.29%,決算小于預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接待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增加55.94萬元,增長19.79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4.29萬元,下降43.87%,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市政府出訪任務計劃安排出訪工作,本年出訪任務減少;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增加65.16萬元,增長24.3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經報請市政府批準,臨時增加購買車輛;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4.92萬元,下降91.28 %,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接待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5.49萬元,占1.6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32.67萬元,占98.24%;公務接待費支出0.47萬元,占0.14%。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5.49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市領導、局機關出國(境)團組13個、累計43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市領導參加出國開展合作交流支出1.96萬元,主要用于船票、城市交通費、差旅補助等支出;(2)市領導參加境外研修班支出2.20萬元,主要是差旅款;(3)局機關用于港澳牌照車輛的辦證、年檢等所發生的差旅費用、辦證費用等支出共1.33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32.6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154.77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數3輛,主要包括兩輛中巴,一輛面包車;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177.90萬元,根據職能,我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的調配管理工作及日常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的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2個單位共保留5輛公務用車。
3.公務接待費支出0.4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根據職能,我局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市領導經費,2016年,市領導、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發生國內接待7批次,接待共77人次。主要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公務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1.16萬元,比2015年增加168.44萬元,增長137.26%。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徑新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公務交通補貼。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596.0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12.3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499.0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684.7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60.3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8.9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87.2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4.39%。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局本部及下屬的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共保留車輛5輛,其中,機要通信應急用車1輛,其他公務用車4輛(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未進行車改)。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8臺(套),分別是會議室大屏顯示系統1套,我局持有及根據職能代市委市政府管理的大中型客車4輛,小客車1輛,吉普車2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不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九、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反映各級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反映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的支出。
十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反映用于各類優撫對象和優撫事業單位的支出。
十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十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反映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五、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反映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六、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上述項目以外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支出。
十七、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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