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機關行政事務和管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大院行政后勤事務的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副處級。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后勤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制定市級機關后勤管理工作規劃和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市領導經費,管理市委辦公室、市人大機關(含市依法治市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及其直屬單位、掛靠單位的各項經費。
(三)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離退休原市領導的各項保障服務工作。
(四)負責管理部分市直機關單位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財務開支的審核報批及財務結算等工作,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五)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舉行的重大活動和召開的重要會議經費的財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市委辦公室、市人大機關、市政府辦公室辦公用品和辦公設備的采購、住房公積金的繳納,以及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的維護管理。
(七)負責管理機關大院的后勤服務、規劃建設、衛生、綠化、辦公用房調配和各單位用電管理、公共線路維護,負責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外地調入(含交流任職、提拔任命)四套班子廳職領導、上級安排到江門市黨政班子掛職廳級干部周轉房的籌集、調配和管理。
(九)負責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公共消防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大院內的突發公共事件等工作。
(十)負責管理醫療室、機關飯堂、市委市政府大小會堂和電視電話會議室。
(十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的調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市人大機關車輛的調配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以及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提出的其他有關事項。
根據職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科(市機關大院財務結算中心)、物業管理科、保衛科、車輛管理科、辦公設備管理科、生活服務科。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2個,包括局本級和下屬的一個事業單位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
第二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01表: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02表:收入決算表
03表:支出決算表
04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05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06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07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08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09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總收入4013.82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580.18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3566.95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642.95萬元,增長21.9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15年工資待遇的調整、人員的變動等原因,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相應增加;二是部分工程項目按工程進度付款;三是大院內辦公樓修繕、公共設施的維修維護等方面的支出因應實際的需要有所增長。
2.其他收入13.23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2.02萬元,下降13.25%。主要原因是銀行利息收入轉為“應繳財政款”核算。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總支出4013.8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3332.4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598.53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管理的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290.59萬元,增長12.59%,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工資待遇的調整、人員的變動等原因,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相應增加;二是大院內辦公樓修繕、公共設施的維修維護等方面的支出因應實際的需要有所增長。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62.1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離退休干部工資、津補貼、撫恤金支出等,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49.47萬元,增長23.26%,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2名退休人員;二是按政策調增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補貼。
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69.2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干部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65.62萬元,增長32.23%,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待遇的提高相應增加的醫療保險支出;二是因實際需要增加的離休及廳級干部醫療費支出。
4. 城鄉社區支出(類)114.8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用于大院8號樓天面補漏修繕工程、宿舍樓修繕及設備購置等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5.14萬元,減少4.28%,主要原因是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5. 農林水支出(類)0.8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扶貧開發“雙到”市直單位工作經費,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0.01萬元,增長1.13%,與上年基本持平。
6. 住房保障支出(類)86.7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7.91萬元,增加10.01%,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待遇的提高相應增加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二、2015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合計3580.18萬元。
(一)財政撥款收入3566.95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9.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93.46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72.71%。包括: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593.46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2.14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7.35%。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38.08萬元,撫恤(款)24.01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0.05萬元。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68.66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7.53%。包括:醫療保障(款)246.96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款)21.70萬元。
4.城鄉社區支出355.00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9.95%。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355.00 萬元。
5.農林水支出0.89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0.02%。包括:扶貧(款)0.89萬元。
6.住房保障支出86.79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2.44%。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86.79萬元。
(二)其他收入13.23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0.37%。
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13.23萬元。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支出合計3332.46萬元。具體如下:
(一)基本支出1382.5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1.49%。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 914.93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日常行政管理支出以及機關大院的日常維修養護、安全保衛等方面的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38.08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工資、津補貼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24.01萬元,主要用于撫恤金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0.05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96.96萬元,主要用于有干部職工、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21.70萬元,主要用于計生獎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86.79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支出。
(二)項目支出1949.94 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8.51%。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1683.61萬元,主要用于大院維護、公共消防、水電費、合同工工資、大院保衛工作、大院綠化、保潔、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150.58萬元,主要用于離休及廳級干部醫療保障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14.86萬元,主要用于大院8號樓天面補漏修繕工程、宿舍樓修繕及設備購置等支出;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0.89萬元,主要用于扶貧開發“雙到”市直單位工作支出。
四、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3566.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11.9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403.49萬元,增長14.37%;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待遇的提高相應增加的經費;二是大院內辦公樓修繕、公共設施的維修維護等方面的支出因應實際的需要有所增長。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55.0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0萬元,增長44.90%;主要原因是為排除安全隱患,對大院部分辦公用房的電線電路、電房進行重新改造。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321.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06.3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51.59萬元,增長8.51%;主要原因一是工資政策調整后相應增加的人員經費支出;二是大院維護、安全管理、綠化衛生等因應實際需要增加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4.8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240.14萬元,下降67.65%;主要原因是根據按實際需要安排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587.27萬元,主要用于大院維護、公共消防、水電費、合同工工資、大院保衛工作、大院綠化、保潔、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38.08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工資、津補貼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24.01萬元,主要用于撫恤金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0.05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247.55萬元,主要用于干部職工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21.70萬元,主要用于計生獎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14.86萬元,主要用于大院8號樓天面補漏修繕工程、宿舍樓修繕及設備購置等支出;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0.89萬元,主要用于扶貧開發“雙到”市直單位工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86.79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206.3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6.54%。與2014年相比,增加258.78萬元,增長8.7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587.27萬元,占80.6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62.14萬元,占8.1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69.25萬元,占8.40%;農林水支出(類)0.89萬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類)86.79萬元,占2.7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06.3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587.27萬元,比2014年增加136.4萬元,增長5.57%,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有所增長;二按實際工作任務安排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7.6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的變動及工資政策的調整,人員經費按實際需要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38.08萬元,比2014年增加25.41萬元,增長11.95%,主要原因是增加2名退休人員;完成年初預算的111.2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離退休人員工資的調升,二是年中增加2名退休人員。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24.01萬元,比2014年增加24.0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因實際需要增加撫恤支出;年初預算為零,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對此情況未能預估。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05萬元,比2014年增加0.0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生活補貼支出;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按政策追加退休生活補貼支出。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247.55萬元,比2014年增加60.34萬元,增長32.23%,主要原因是干部職工醫療保障支出有所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275.6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因實際需要追加的離休及廳級醫療費。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21.7萬元,比2014年增加4.65萬元,增長27.27%,主要原因是按實際需要安排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21.7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的變動及人均計生獎金額的提升。
7.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0.89萬元,比2014年增加0.01萬元,增長1.14%,與上年基本持平;年初預算為零,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市財政按工作需要安排下達扶貧雙到經費,未納入預算。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86.79萬元,比2014年增加7.89萬元,增長10.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資政策的調整相應增加住房公積金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3.2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的調動及按實際需要安排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71.29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818.8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9.71%。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52.40萬元、津貼補貼314.34萬元、獎金44.38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48.48萬元、績效工資139.79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9.46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112.0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17%。主要包括辦公費8.81萬元、印刷費0.32萬元、水費0.55萬元、電費5.58萬元、郵電費4.87萬元、物業管理費0.41萬元、差旅費1.73萬元、維修(護)費16.41萬元、培訓費1.15萬元、專用材料費0.16萬元、勞務費46.93萬元、工會經費0.06萬元、福利費3.2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1.78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29.7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1.34%。主要包括離休費13.51萬元、退休費223.61萬元、撫恤金24.01萬元、生活補助0.05萬元、醫療費0.38萬元、獎勵金75.03萬元、住房公積金77.67萬元、購房補貼9.13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33萬元。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10.6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78%。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6.12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0.18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4.39萬元。
七、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82.68萬元,完成預算453.3萬元的62.3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9.78萬元,年初預算為零,2015年度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切塊管理,不列入本部門年初預算反映。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經市外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排出訪經費的市直單位,由市財政部門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總控制數的額度內統籌安排給出訪單位使用,在決算時再按照實際使用情況歸口到資金使用單位,由單位負責本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的決算公開。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67.51萬元,完成預算 430.50萬元的62.1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5.39萬元,完成預算22.80萬元的23.64%。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4年減少21.84萬元,下降7.17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8.14 萬元,增長496.34%,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并報市政府批準增加的出國(境)任務。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31.92萬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2015年10月實施公務用車改革,相應減少支出。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1.94萬元,增長56.23%,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接待任務。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9.78萬元,占3.46%;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67.51萬元,占94.63%;公務接待費支出5.39萬元,占1.91%。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9.78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市領導、局機關出國(境)團組12個、累計17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市領導參加出國開展合作交流支出6.60萬元,主要用于機票、城市交通費、差旅補助等支出;(2)市領導參加境外研修班支出1.4萬元,主要是機票款;(3)局機關用于港澳牌照車輛的辦證、年檢等所發生的差旅費用、辦證費用等支出共1.78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67.5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267.51萬元,根據職能,我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的調配管理工作及日常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2015年末,局機關及下屬的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2個單位共保留5輛公務用車。
3.公務接待費支出5.3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根據職能,我局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市領導經費,2015年,市領導、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發生國內接待61批次,接待人數共899人次。主要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公務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22.72萬元,比2014年增加6.79萬元,增長5.86%。主要原因是按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16.1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18.5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91.8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05.86萬元。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28.1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6.9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80.2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1.09%。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局本部及下屬的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共保留車輛5輛,其中,機要通信應急用車1輛,其他公務用車4輛(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未進行車改)。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4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2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不需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九、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反映各級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的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反映用于各類優撫對象和優撫事業單位的支出。
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十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反映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反映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上述項目以外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支出。
十六、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反映用于農村(包括國有農場、國有林場)扶貧開發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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