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十四、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機關行政事務和管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大院行政后勤事務的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副處級。主要職能包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后勤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制定市級機關后勤管理工作規劃和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市領導經費,管理市委辦公室、市人大機關(含市依法治市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及其直屬單位、掛靠單位的各項經費。
(三)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離退休原市領導的各項保障服務工作。
(四)負責管理部分市直機關單位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財務開支的審核報批及財務結算等工作,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五)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舉行的重大活動和召開的重要會議經費的財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市委辦公室、市人大機關、市政府辦公室辦公用品和辦公設備的采購、住房公積金的繳納,以及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的維護管理。
(七)負責管理機關大院的后勤服務、規劃建設、衛生、綠化、辦公用房調配和各單位用電管理、公共線路維護,負責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外地調入(含交流任職、提拔任命)四套班子廳職領導、上級安排到江門市黨政班子掛職廳級干部周轉房的籌集、調配和管理。
(九)負責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公共消防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大院內的突發公共事件等工作。
(十)負責管理醫療室、機關飯堂、市委市政府大小會堂和電視電話會議室。
(十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的調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市人大機關車輛的調配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以及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提出的其他有關事項。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的單位包括局機關和下屬的一個事業單位江門市市委市政府車隊。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是江門市市委市政府車隊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根據職責,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科(市機關大院財務結算中心)、物業管理科、保衛科、車輛管理科、辦公設備管理科、生活服務科。
局機關共有參公編制45人,在編在職實有參公人數43人,原管理方式雇員1人,其他人員60人(含政府雇員4人、編外合同工56人),離退休30人。下屬單位共有編制40人,在編在職實有人數28人,離退休1人。
2018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件)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3表:支出總體情況表
預算0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5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06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07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08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09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預算12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3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14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進一步加強大院的節能降耗,做好大院供電設備的更新及日常維護、大院的綠化美化、大院辦公用房管理及全市性大型會議的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斷完善跟進機關大院規劃和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務辦公環境;繼續做好財務管理、飯堂服務、用車平臺的管理等工作,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收入預算3649.30萬元,比上年增加134.87萬元,增長3.84%,增加原因是人員的變動及待遇的調整,按實際需要安排經費。其中:一般公共預算3447.77萬元,占94.48%;上年結轉結余201.53萬元,占5.52%。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部門支出預算3649.30萬元,其中本年支出3649.30萬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34.87萬元,增長3.84%,增加原因是人員的變動及待遇的調整,按人員經費按實際需要安排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001.31萬元,占82.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81.81萬元,占7.7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32.36萬元,占3.63%;城鄉社區(類)支出128.24萬元,占3.52%;住房保障(類)支出105.58萬元,占2.89%。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計 3447.77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836.68萬元,比上年增加168.50萬元,增長10.10%,增加原因是:人員的變動及待遇的調整,按實際需要安排經費。
項目支出預算1611.09萬元,比上年增加201.95萬元,增長14.33%,增加的原因是根據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原則及零基預算方法,結合本單位年度工作任務安排經費。主要支出項目是用于機關大院后勤服務、安全保衛、規劃建設、物業管理、衛生、綠化等方面的開支,包括專項業務支出--機關飯堂公用經費290萬元,專項業務支出--臨工工資318.5萬元,專項業務支出--機關飯堂公用經費290萬,專項業務支出--大院維護費及公用水電費251.35 萬元,機關大院維護--大院綜合維修經費100萬元等。
其他支出為零,與上年預算持平。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217.61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為零。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為零。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09.80萬元,主要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公務車的保險費、油費、維修維護費、路橋費等。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7.81萬元,主要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費用。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217.6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39萬元,減少1.98%。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為零,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零,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209.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2萬元,下降1.96%,減少原因是市委市政府車隊2017年按政策規定進行車改,壓減了一臺公務用車,相應公務用車維護經費減少。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7.8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0.19萬元,下降2.38%,減少原因是我局厲行節約,嚴控開支。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332.63萬元,比上年增加7.78萬元,增長2.39%,增長原因主要是其他交通費按實際的需要進行安排。其中:辦公費20.89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萬元,差旅費4萬元,會議費1萬元,福利費3.03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27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7.2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1.90萬元,工會經費10萬元,勞務費9萬元,委托業務費9.8萬元,公務接待費1.81萬元,培訓費4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99.4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9.2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473.1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17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綜合保障用車在用3輛,另有1輛綜合保障用車按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改革要求已封存,待處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8臺(套),分別是會議室大屏顯示系統1套,會議室和停車場大樓應急指揮和智能會議系統1套,我局持有及根據職能代市委市政府管理的大中型客車4輛,小客車1輛,吉普車1輛,無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2018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是按財政要求進行申報及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04.25萬元,主要是專項業務支出1304.25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