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采購管理相關制度,結合機關食堂采購計劃,擬向社會公開采購2家供應商提供機關食堂所需的洗消用品、餐飲用品等易耗品配送服務,誠邀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比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食堂易耗品供貨項目
(二)配送地點: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西1號10幢機關食堂
(三)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服務期滿,經采購方同意后可續簽一年。
(四)付款方式:按中選供應商報價清單上的價格據實計算。供貨次月初,采購人對雙方簽名的有效送貨清單進行審核,經雙方對易耗品配送數量、價格等核實一致后,中選供應商開具合法有效的正式稅務發票,采購人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向中選供貨商支付貨款。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
(一)本次采購項目所需易耗品的供貨品目及規格型號等要求,詳見附件2的報價清單。成交供貨商須嚴格按采購人規定的時間、數量送貨到指定地點。
(二)本項目報價清單中已明確品牌的貨物,需按清單中所列的品牌型號進行供貨;未明確品牌的貨物,需與采購人確認品牌規格型號后再進行供貨。
(三)在供貨之前,須先按采購人要求提供樣品,待采購人確認無誤后再按樣品進行供貨。供應商所提供的所有產品均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和衛生相關標準,并且質量等于或優于機關食堂現使用的相應貨品。
(四)采購人有權要求供應商提供所供產品的合格證或檢測報告。供應商所供貨物或服務不滿足本項目采購公告要求或采購人合理實際需求的,采購人有權拒收并要求中選供應商整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購人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五)貨物質量出現問題,供應商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供應商負擔。因使用不合格質量產品造成相關服務對象健康損害的,供應商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采購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不予結算該批供貨款項,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三)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需提供相應的信用查詢截圖或證明材料)
(四)近三年在生產或經營活動中無安全事故和重大違法記錄、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需提供承諾書)
(五)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包含采購人食堂所需的洗消用品、餐飲用品等易耗品相關類目,能開具相應貨物的有效供貨發票,且具備供貨款次月結算的資金承受能力。
四、報價所需資料
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信用信息查詢記錄截圖或證明材料、承諾函(見附件1)、報價清單(見附件2),全部資料需加蓋公章。
五、報價要求
參選供應商必須按報價清單(見附件2)的格式進行報價,否則視為無效報價。報價默認已包含將商品從成交供貨商庫房送達采購人指定地點所需要的產品價、包裝、運輸、裝卸、質保服務、稅金等全部費用(稅務發票開票價)。報價清單所列出的項目中有一項單價報價空白的,或超過報價清單中最高限價單價的,整份報價作無效報價處理。
六、評選方式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將組織采購工作小組按程序于報名材料遞交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進行評選,在滿足報價要求的情況下,以最終報價得分前兩名為中選供應商。最終報價得分為所有單項報價得分相加,單項報價得分= (該項最低報價/參選供應商該項單價報價)×5.89,評分計算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數2位。最終報價得分相同時,通過隨機抽選的方式確定中選供應商。
七、報名方式
有意向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4月25日前,在指定時段內(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將密封完整的報價資料(注明公司名稱、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現場遞交或郵寄至:江門市白沙大道西1號11306室,聯系方式:0750-3276953,聯系人:董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說明
1.若本次詢價實質響應供應商報價只有1家,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采購工作小組將按照符合采購需求、報價合理的原則,經核準可推薦為中選供應商。
2.采購工作小組評選出中選供應商后,采購人將根據本單位相關制度進行采購報批手續,在報批完成后30天內與中選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附件:1.承諾書.docx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