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采購管理相關制度,結合公眾責任保險采購計劃,擬向社會公開采購1家供應商提供市委市政府大院所需的公眾責任保險承保服務,誠邀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比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大院公眾責任保險項目
(二)投保人: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三)被保險人: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承包區域: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西1號(市委市政府大院)
(五)保險期限:2025年5月22日零時起至2026年5月21日二十四時止
(四)付款方式:確認保單價格后,投保人向中選供應商支付保單服務費,中選供應商于收到保單費用后30日內開具合法有效的正式稅務發票交投保人。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
(一)本次采購項目投保信息及特別約定詳見附件1的投保信息。
(二)責任限額和免賠額:每次事故財產損失免賠額¥500.00元,每次事故人身傷亡責任限額¥3,000,000.00元,每次事故責任限額¥5. 000.000.00元,每次事故以財產損失責任限額¥2,000.000.00元,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1.000.000.00元。
(三)保障內容特別約定
1.每次事故財產損失免賠額為人民幣500元或損失金額的5%。
2.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其中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人身傷亡賠償限額為人民幣300萬元,每人人身傷亡責任限額為人民幣100萬元。
3.本保險按公眾責任保險條款承保。
4.本保單附加:火災和爆炸責任條款、暴力行為、搶劫責任條款、急救費用條款、附加停車場責任條款(盜搶免賠按實際損失的20%)。
5.本保單擴展承保在保險區域內因雷擊、暴雨、洪水、火山爆發、龍卷風、地下火、臺風、暴風、地面下沉、泥石流、冰雹、冰凌、崖崩、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及空中物體墜落造成綠化樹木(枝)的折斷、脫落、倒塌等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承保的區域范圍為江門市政府大院內的綠化范圍。
6.第三者損失范圍包括:江門市委市政府大院內受雇傭的員工、來訪人員在江門市委市政府大院區域內遭受的損失。
7.保險責任擴展:江門市市委市政府大院區域內種植的樹木樹枝延伸至辦公大院區域外致使第三者損失屬于保險責任。本特別約定擴展的內容與主線條款發生沖突時,以本特別約定和展的內容為準。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三)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包含公眾責任保險相關類目,能開具相應保險服務的有效發票。
四、報價所需資料
報價清單。
五、報價要求
報價默認已包含稅金等全部費用(稅務發票開票價)。
六、選定供應商方式
根據最低價中選形式選定中選供應商。
七、報名方式
有意向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前,在指定時段內(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將報價資料(注明公司名稱、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現場遞交或郵寄至:江門市勝利路119號303室,聯系方式:0750-3273087,聯系人:黃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說明
1.若本次詢價實質響應供應商報價只有1家,將按照符合采購需求、報價合理的原則,經核準可推薦為中選供應商。
2.采購部門將根據本單位相關制度進行采購報批手續,在報批完成并選定中選供應商后,5個工作日內向中選供應商支付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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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