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年齡超過60周歲的;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凡被注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予以收回,公告作廢并登記歸檔;無法收回的,從業資格證件自行作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共有463名從業人員符合上述注銷條件,現對其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予以公告注銷(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附件:1.依法注銷年齡超過60歲的從業人員名單(截至2021年6月30日).XLS
2.依法注銷超過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從業人員名單(截至2021年6月30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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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