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類型:行政裁決
事項名稱:客運經營者發車時間安排糾紛裁決
實施主體:各市(區)交通運輸局
設定依據: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17號)第七十四第三款規定:客運經營者在發車時間安排上發生糾紛,客運站經營者協調無效時,由當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裁定。
實施對象: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
權限劃分:
道路旅客運輸站(場)經營許可屬于縣(區)級交通運輸部門管理權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客運站(場)發生客運經營者發車時間安排糾紛的,由屬地縣(區)級交通運輸局進行裁決。
實施條件:
客運經營者在發車時間安排上發生糾紛,經客運站經營者協調無效。
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記載以下內容: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2.糾紛發生的基本情況;3.客運站經營者協調基本情況。4、相關證據材料。
審查方式:以書面審查為主。
審查流程:
1.受理:收到行政裁決申請后,應當予以登記并在法定期限內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申請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在合理期限內需要補正或者更正的內容。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將行政裁決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通知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答復,提交證據、依據及相關材料;對不符合受理條件或者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行政裁決機關收到被申請人答復后應及時將答復書副本發送申請人。
2.審理:審理行政裁決案件采取當面聽取當事人意見和書面審理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審查爭議事實、證據、材料,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的證據規則居中裁判案件;必要時可以依職權或者依申請調查取證,并可采取聽證方式進行審理,組織雙方當事人當面陳述、相互辯論、舉證質證。
3.裁決:根據審理認定的事實,依法作出行政裁決。制作裁決書并向當事人送達。
4.執行:糾紛裁決生效后,爭議各方應當自覺履行,屬地縣(區)級交通運輸局應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向政府和有關部門通報。
結果名稱:行政裁決書
附件:客運經營者發車時間安排糾紛裁決申請書(范本)
附件:
客運經營者發車時間安排糾紛裁決申請書(范本)
____市(區)交通運輸局:
申請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 ,聯系方式: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解決xx問題。
事實和理由:
一、
二、
申請人:xxx
時間: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