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我國第七個國家憲法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wěn)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從出生到年老,從婚姻到職場,憲法都與我們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
01
我國現(xiàn)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
共有143條,分為5個部分,分別為: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02
憲法的地位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 任何法律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憲法是最高行為準則。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03
國家憲法日為何是12月4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jīng)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設立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我國現(xiàn)行憲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
04
我國現(xiàn)行憲法是哪一年通過的?
我國現(xiàn)行憲法是根據(j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并公布施行的。再往前追溯,1982年憲法是對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繼承和發(fā)展。
05
憲法已經(jīng)歷哪幾次修改?
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后根據(jù)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fā)展,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對1982年憲法即我國現(xiàn)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
06
憲法關于公民的定義
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
一個人具有哪個國家的國籍,就是哪個國家的公民,就要受哪個國家憲法和法律的約束,即依據(jù)哪個國家的憲法和法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07
公民有哪些參與政治方面的權利?
公民參與政治方面的權利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政治自由、監(jiān)督權等。這類權利是國家保障公民有直接參與政治的可能,表明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
我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p>
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p> 08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義是什么?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一個基本原則。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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