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江府依法辦函〔2020〕19號)要求,現將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統領,強化組織領導,貫徹落實年度法治建設工作任務
我局高度重視依法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局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局黨組定期開展中心組學法和專題學習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定期聽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設以及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情況,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工作。嚴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并組織貫徹實施,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各負其責的依法行政執法格局,逐步推進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
二、完善規范性文件和制度建設,以法治建設保障交通運輸行業發展
一是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制定了《關于公路水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細則》等部門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照制定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內容合法。二是及時清理部門規范性文件。對我局已出臺的6份規范性文件按照涉及營商環境、《民法典》最新規定等要求開展清理工作,提出修訂、保留等清理意見,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三是完善我局制度建設。近年來我局修訂了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共計77項。2020年以來,又新制定或者完善修訂了干部職工學法用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重大行政執法案件集體討論制度等28項制度,通過不斷完善制度依法促進我局履行行政管理工作。
三、充分發揮法制審核作用,依法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
(一)堅持依法做好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執法的法制審核工作。2020年共完成法制審核354宗,對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監管、合同采購等事項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法治監督支持。在編制《江門綜合交通一體化規劃(2018-2035年)》、《江門市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2018-2035)》)和《江門縣道網規劃(2020-2030年)》等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合法性審查機制,依法提高行政決策水平。
(二)開展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依法解決行政糾紛。2020年我局共辦理不服下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行政處罰的行政復議案件15宗,我局堅持認真嚴謹,從事實、證據、程序、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方面進行認真研判,依法作出復議決定。今年我局沒有發生作為被申請人和被告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三)多元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規范我市交通運輸行政裁決和行政調解工作,我局建立交通運輸調解委員會,制定《江門市客運經營者發車時間安排糾紛裁決程序》和《江門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調解工作制度》,依法依程序開展行政裁決、行政調解工作,多種形式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糾紛。
四、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行業職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深化交通運輸行業“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為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我局制定江門市交通運輸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和試點工作具體措施,市交通運輸政務服務事項共151項,18 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制度開展改革,實行告知承諾制3項,優化審批服務15項;行政許可事項完備度100%,質檢數據100%通過。一窗受理率、網上可辦率、全流程網辦率、減跑動、預約辦、自助辦、就近辦等7項指標均達100%、跨域通辦率為96.03%,減時間率為92.87%,即辦率提升至89.43%。2020年共辦理行政許可9439項。同時,探索開展“粵交通(地市版)”系統建設,申報方案建立“省垂業務系統-粵交通-江門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數據對接通道。
(二)依法加強行業監管。我局以“雙隨機、一公開”與“互聯網+監管”相結合,健全行業監管機制。制定局2020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年度抽查計劃,結合行業實際開展跨部門聯合抽查行動;梳理我局監管事項清單主項109項(子項284項),實施清單編制完成100%,清單編制質量100%通過質檢。并按要求將新發生的監管行為數據在12小時內錄入“互聯網+監管”系統。
五、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依法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堅持將疫情防控工作作為最重要任務抓實抓好,加強“兩站一港口”交通測溫點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交通工具、站場常態化防控和跨境貨車防控管理,并全力配合市防境外人員輸入專班落實入境來江返江人員乘坐專車的調配和接運,指派專人24小時全天候待命,全力保障專班用車,保障接運過程中車輛、人員防控防疫措施到位,嚴防疫情在運輸過程及運輸工作中傳播擴散。
(二)貫徹落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完善三項制度及配套制度建設
我局完善相關制度建設,并做好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工作。一是對納入江門市交通運輸局法制審核目錄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由法制審核工作小組依法進行法制審查,2020年共完成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30宗。二是規范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環節公示,按時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錄入執法信息。三是制定《江門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組織專家組開展執法案卷評查,隨機抽查我局2020年行政執法案卷105宗,并印發評查情況通報,要求對案卷評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按時整改。
在完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基礎上,我局聚焦重點領域執法行為,開展道路旅客運輸市場專項整治、出租車領域專項執法、港航水路領域專項整治行動,聯合公安交警深入治超,持續開展非現場執法。2020年,共出動執法人員11890人次,查處違法案件4069宗,營造了安全穩定、依法經營的交通運輸法治營商環境。
六、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加大學法普法力度
一是完善學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修訂局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制度,印發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和年度普法學法計劃,緊靠防疫等重點工作和新頒布法律法規。局黨組中心組每季度開展集中學法,組織舉辦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培訓1期和《民法典》系列講座3期。局全體參加民法典專題學考和在線學法考試,優秀率97%。二是深入開展“法律進交通運輸陣地”普法活動。成立局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和普法宣傳隊伍,向社會公布普法責任清單,充分運用交通運輸陣地,以學習宣傳貫徹《民法典》為切入點,通過播報海報視頻圖片標語、組織志愿者到汽車總站、運輸企業等地進行專題普法宣傳、開展微信公眾號和局官方網站“互聯網+法治宣傳”等形式,大力提升群眾法治認識。
七、存在不足
一是推廣應用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的工作有待加快。因我局執法使用省廳垂直管理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信息系統,該系統未能連接省“兩平臺”,目前執法案件仍需要在兩套系統中重復錄入,有待加快信息系統的融合和數據交互,推進執法信息化水平。
二是執法隊伍法治教育培訓有待加強。交通運輸執法隊伍的綜合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仍有提升空間,需要不斷加強和及時更新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進一步適應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
八、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加強法制審核工作。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進一步完善我局重大行政決策法制審核制度,更好發揮法制審核的把關作用。
(二)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案卷質量。持續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監督工作,對各部門案卷進行自查和隨機抽查,并督促落實整改,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要求。
(三)強化普法學法,加強執法隊伍法治培訓。強化《民法典》、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專項業務培訓和現行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宣貫學習,繼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確保執法人員嚴格辦案,規范辦案,不斷提高全市交通運輸執法辦案質量與工作水平。
(四)推進運用行政執法兩平臺執法工作。明確責任,著力解決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系統與“兩平臺”執法監督系統的對接問題,堅決落實運用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監督網絡平臺開展執法工作。
江門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1月6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