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的要求,現將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統領,強化組織領導和第一責任人職責,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任務
我局高度重視依法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局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局班子成員各司其職,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法治思維融入到交通中心工作,經常聽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并作出指示,堅持述法述職。局黨組每季度開展中心組學法,不定期組織專題學法,定期聽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設以及行政復議應訴、普法工作情況,研究部署我局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嚴格按照市委法治建設的要求,制定我局法治工作要點并組織貫徹實施,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各負其責的依法行政執法格局,穩步推進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
二、完善規范性文件和制度建設,以法治建設保障交通運輸行業發展
一是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2021年我局制定了《江門市道路客運招呼站設置和管理辦法》等部門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照制定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內容合法。二是及時清理部門規范性文件。對我局已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對照上位法律法規,以及實施情況,及時開展評估,并按要求開展清理工作,提出修訂、保留、失效等清理意見,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
三、充分發揮法制審核作用,依法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
(一)堅持依法做好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等法制審核工作。2021年1月至今共完成法制審核396宗,對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監管、合同采購等事項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法治監督支持。在編制《江門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十四五”規劃》及《江門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等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要求和合法性審查機制,依法提高行政決策水平。
(二)開展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依法解決行政糾紛。2021年我局共辦理不服我局行政處罰的行政復議4宗,行政訴訟3宗,全部維持我局原處罰決定,或者經過釋法說明后當事人撤訴。
四、深入推進“放管服”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一)完善我局行政審批管理制度。制定《江門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管理制度》,明確各科室審批工作責任,對線上和線下受理審批業務的實施程序、監督管理、檔案管理等行政審批程序列明嚴格的管理細則,并統一規范行政審批文書,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印發《江門市交通運輸局“互聯網+交通運輸政務服務”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探索便捷政務服務模式,推進省級業務系統與市級平臺的互聯互通,實現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領等15項高頻行政許可事項一網申辦,便利群眾辦事。推進電子證照簽發和應用。我局開通電子證照14種,發證總量59911張,135項行政許可事項可在一體化平臺調用電子證照。
(三)推進“證照分離”審批制度改革。印發《江門市交通運輸領域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梳理我局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證照分離”改革清單(2021版)共 21項,創新優化改革措施,實行“四減一加”(即減流程、減材料、減跑動、減證明、加科技),實現審批高效、準入便捷。
五、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堅持依法防控,堅持將疫情防控工作作為最重要任務抓實抓好,一是加強“兩站一港口”常態化防疫,嚴格落實交通工具、站場常態化防控和跨境貨車防控管理。二是督促轄區外貿港口開展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繼續強化“人物環境同防”。三是落實港澳航線船舶外貿運輸轉內貿運輸疫情防控措施,加強碼頭閘口、梯口管理。四是抓實高速公路收費站和服務區疫情防控,避免人流扎堆聚集,減少疫情傳播風險。
(二)貫徹落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完善三項制度及配套制度建設
一是對納入江門市交通運輸局法制審核目錄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由法制審核工作小組依法進行法制審查,2021年1月至今共完成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70宗。二是規范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環節公示,及時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錄入執法信息。三是落實《江門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定期組織開展執法案卷評查,隨機抽查我局行政執法案卷,并印發評查情況通報,對案卷評查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科室按時整改。四是進一步規范行政檢查。印發《江門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檢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行政檢查登記表、現場檢查筆錄等檢查文書的參考樣式,進一步完善我局交通運輸行政檢查流程、文書制作和檔案管理,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在完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基礎上,我局持續加強對“兩客一危一重貨”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客運非法包車、非法網約大巴、“黑大巴”、非法貨運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聯合公安交警深入治超,持續開展非現場執法。今年以來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9755人次,執法車輛3211臺次,共查處各類交通運輸違法案件3561宗,營造了安全穩定、依法經營的交通運輸法治營商環境。
(三)貫徹落實執法為民理念和包容審慎監管精神。
對交通運輸違法行為,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對于輕微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警告教育,責令整改,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保障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參考廣東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及免處罰免強制事項清單,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執法實際,擬定《江門市交通運輸領域免處罰免強制事項清單》。
六、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加大學法普法力度
一是著力普法宣傳,增強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法治觀念。
結合黨史學習教育,重點圍繞習近平法治思想、“一規劃兩綱要”、《憲法》、《民法典》及交通法律法規,組織每季度黨組中心組集中學法,舉辦機關法治專題教育。結合疫情防控、“路政宣傳月”、“4·15”國家安全日等重要節點,開展行業普法宣傳,形成“機關-對口社區”、“機關-交通陣地”一對多的普法格局。今年以來共舉辦機關法治講座4期,開展線下專題普法活動5場,發布新媒體普法信息14篇,有效提升干部職工依法履職能力和交通從業人員法治意識。
二是著力貫徹《行政處罰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以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為重點,制定《江門市交通運輸局貫徹<行政處罰法>工作事項清單》,明確貫徹落實要求和工作措施,實行清單管理,落實責任,持續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
七、存在不足
一是未實現省“兩平臺”常態化應用。由于我局執法使用的省廳垂直管理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信息系統未能連接省“兩平臺”,目前執法案件仍需要在兩套系統中重復錄入,有待加快信息系統的融合和數據交互,推進執法信息化水平。
二是交通法制審核和行政執法隊伍中法律專業人員不足,交通隊伍的法治教育培訓力度需進一步加強。
八、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機制。進一步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規劃兩綱要”的宣貫學習,根據國家、省、市重大行政決策規定的要求,進一步發揮法制審核把關作用,完善和落實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行政審批監督管理制度等。
(二)持續推進行政審批“放管服”改革
繼續深化簡政放權,提升審批效能。持續推進交通運輸政務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持續推進構建“互聯網+交通運輸政務”,提升審批智慧水平。加強監督管理,著力提高事中事后監管和風險防范化解能力。
(三)強化普法學法,加強執法隊伍法治建設。強化《行政處罰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應知應會手冊》和現行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宣貫學習,落實《廣東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3年)》,不斷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持續加強執法監督,堅持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執法案卷評查監督工作,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