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交通運輸局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70.86萬元,完成預算125.60萬元的216%(主要原因是資金來源性質歸類變化)。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1.61萬元,預算為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62.54萬元,完成預算122.10萬元的21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71萬元,完成預算3.50萬元的191%。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
一是2015年度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切塊管理,不列入本部門年初預算反映。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經市外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排出訪經費的市直單位,由市財政部門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總控制數的額度內統籌安排給出訪單位使用,在決算時再按照實際使用情況歸口到資金使用單位,由單位負責本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的決算公開。
二是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 因資金來源性質歸類變化所致,2015年預算“上級補助收入”安排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在2015年決算歸入“財政撥款收入”。若按資金來源統計口徑對比,本項目2015年決算支出小于預算89.56萬元,主要是政府采購購置車輛費用減少及2015年貫徹中央和省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精神進行公務用車改革,我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
三是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 因資金來源性質歸類變化所致,2015年預算“上級補助收入”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在2015年決算歸入“財政撥款收入”。若按資金來源統計口徑對比,本項目2015年決算支出小于預算20.78萬元,主要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4年增加86.77萬元,增長47.13%(2015年增加決算單位,納入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下屬單位共4個,納入2014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下屬單位共3個;2015年增加購置執法車輛)。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1.61萬元,增長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增加97.23萬元,增長158.8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6.07萬元,下降52.50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切塊管理,不列入本部門年初預算反映。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經市外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排出訪經費的市直單位,由市財政部門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總控制數的額度內統籌安排給出訪單位使用,在決算時再按照實際使用情況歸口到資金使用單位,由單位負責本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的決算公開。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采購執法車輛購置費用,以及2015年貫徹中央和省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精神進行公務用車改革,我局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 1.61萬元,占0.59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262.54萬元,占96.93 %;公務接待費支出 6.71萬元,占 2.48%。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1.61 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出國團組0個、安排參加省市部門組織出國境累計2人次。開支內容包括:派員赴香港商討江、港兩地跨境客運市場合作發展事宜等支出1.61萬元,主要用于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等。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262.5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112.1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1輛,主要是購置特種專業用車,該綜合執法指揮車輛專用于一線交通綜合執法。
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150.44萬元,2015年局機關及下屬4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9 輛,主要用于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等運行維護費用。運行維護費,包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應急搶險、執法執勤、公路養護管理等任務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6.71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機關及下屬4個單位發生國內接待58次,接待人數共1190人。主要包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洽談、考察調研及交通運輸管理工作與相關單位業務合作交流等公務活動接待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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