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編號:zfcg2024081402
一、服務內容
采購服務內容為協助我局開展全市口岸碼頭、危貨碼頭和公用集裝箱碼頭安全專項檢查,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由承接方組織專家協助我局對全市口岸碼頭、危貨碼頭和公用集裝箱碼頭開展安全專項檢查,檢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碼頭現場設備設施、現場管理以及公司制度執行、臺賬建設等情況,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港口營運領域特殊作業整治“回頭看”重點內容〉的通知 》要求,參照《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指南》《危險貨物集裝箱碼頭和庫場監督檢查手冊》《港口營運領域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以及《液體散貨碼頭安全檢查手冊》等文件的檢查內容和檢查方法,填寫檢查表。
(二)根據檢查情況,形成《2024年江門市口岸碼頭、危貨碼頭和公用集裝箱碼頭安全專項檢查報告》,列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管理建議。
二、服務方式和要求
通過對全市全市口岸碼頭、危貨碼頭和公用集裝箱碼頭的安全專項檢查,排查出安全隱患,出具《2024年江門市口岸碼頭、危貨碼頭和公用集裝箱碼頭安全專項檢查報告》,為我局實施精準管理提供參考。檢查項目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成果,成果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現行規范、標準等,同時滿足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審查的要求。
三、資質要求
服務商不屬于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服務商需提供信用報告或信用記錄。
四、服務商投報內容
本項目實行綜合評分選定服務商,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6萬元,投報金額應為承擔本次服務所有需求所需的總費用(含稅)。
五、服務商響應和資料提交方式
服務商應當根據采購公告,在2024年8月19日17:30前對采購項目進行報價并報送本項目實施方案、資質證明、《中小企業聲明函》材料等,以書面形式一式三份送達江門市蓬江區農林西路82號江門市交通運輸局一樓101室,或者蓋章后將電子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jtjghglk@jiangmen.gov.cn。
聯系人:劉先生,電話:0750-385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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