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編號:zfcg2025052201
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f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關于信用評價工作分級管理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本單位公開采購江門市公路工程建設市場信用管理服務,請有意向的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江門市2024、2025年公路工程建設市場信用管理服務;
項目要求、內容:詳見附件《江門市公路工程建設市場信用管理服務項目需求書》;
項目限價:報價為人民幣含稅全包價,每年服務費用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80000元(壹拾捌萬元整),報價不得超出最高限價。
項目選取方式:擇優(yōu)選取。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供應商應當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單位、其他組織機構或自然人,并提供相關證明。
(二)供貨商應成立完善且固定的項目實施小組,指定項目總負責人,供貨商及小組成員與江門市有資格參與年度信用評價的企業(yè)不得存在相關利益關系;實施小組成員應有具備路橋專業(yè)或交通工程專業(yè)高級職稱人員及中級職稱人員各一名;實施小組成員未經購買方同意,不得調整。
(三)供貨商應有交通運輸行業(yè)相關服務管理經驗,熟悉服務項目內容,能準確把握服務內容的規(guī)范實施及滿足政策要求,能保證能服務項目能按質、按量、按時、有序的實施。
(四)供貨商應建立和遵守保密制度,涉及保密事項的,供貨商應按保密工作要求執(zhí)行。未經同意,供貨商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對有關信息進行加工處理并提供給第三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未公開的信息。
三、遞交響應文件時間和方式
(一)遞交響應文件時間:2025年5月27日18:00前。
(二)響應文件應通過書面提交,書面文檔直接送達或郵寄至江門市蓬江區(qū)農林西路82號,江門市交通運輸局401室(基建管理科)。
四、咨詢方式
聯(lián)系人:李先生,聯(lián)系電話:3858995,電子郵箱:jtjjjk@jiangmen.gov.cn。
五、其他
在采購中經我局核實,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的,本次采購終止,并重新組織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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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