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編號:zfcg2025061801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江門市交通運輸局食堂飯菜制作及水電保障服務項目(下簡稱“項目”)。
(一)項目服務地點:
1、江門市交通運輸局:江門市蓬江區農林西路82號。
2、蓬江治超場:江門市蓬江區潮連大道18號。
3、古井治超場:江門市新會區古井加油站西南300米
(S270東)。
(二)項目服務期:12個月(2025年7月-2026年6月)。
(三)項目要求:在項目服務期間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足額安排服務人員在約定地點完成所需服務工作、處理好服務人員的勞資關系、對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業務指導等。具體項目服務內容詳見“第二”點。
(四)項目服務設置要求:
1、為保證江門市交通運輸局(各治超場)食堂飯菜制作及水電保障運作正常。現通過服務供應商在以下地點設置合適崗位:
(1)江門市交通運輸局廚工崗至少3個;
(2)蓬江、古井治超場廚工崗合共至少6個;
(3)江門市交通運輸局(各治超場)水電崗至少1個。
2、崗位設置要求如下:應保證所有崗位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刑事違法或處分犯罪記錄;廚工崗應持健康證,水電崗應持有電工資格證。
(五)項目最高限價:服務報價最高限價為78.90萬元。
二、項目服務內容:
1、食堂飯菜制作供應服務:主要負責膳食準備、制作、分配及餐具清洗、食堂衛生清潔等。做好食材的入庫、查驗、管理。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下同)早餐就餐人數共約100人,午餐約160人,晚餐約20人。
2、水電維修服務:負責江門市交通運輸局(含各治超場)的水電日常巡視檢查和維修等工作,及時消除水電設施中的各種問題。隨時與消防、監控設備的維保公司保持聯系,確保相關設施設備的正常運作。協助做好基建維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以上人員需服從采購方的管理及一切工作安排。
三、服務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應當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相應經營范圍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相關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若分支機構參與采購的,應當取得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有效授權,并同時提供總公司(總所)的營業執照、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有效授權書及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已取得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供應商應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
(三)供應商應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四)供應商應當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六)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當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綜合評選當日采購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不允許分包、轉包。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包項下的采購活動;(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八)供應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關于資格的聲明函》)
四、遞交報價文件的時間、地點、截止時間
(一)遞交報價文件時間:2025年6月18日至6月23日17:30時截止(北京時間)。逾期遞交的報價文件將不被接受。
(二)遞交報價文件地點:江門市交通運輸局(地址:江門市蓬江區農林西路82號)。
(三)報價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項目報價表;
3.報價明細表;
4.本項目服務總體方案;
5.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四)遞交文件時要求所有材料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密封報送且密封處加蓋公章。
五、項目履約及驗收:
由采購方每月對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情況進行滿意度評價,工作滿意度評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共四個檔次。考核要求滿意度評分達到合格(含)以上,對不符合項目工作要求的,每一項采購方有權扣除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款項。當服務期間存在兩個月(含)服務總體評價考核不及格時,采購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項目供應商應在每月5日前對上一月服務質量考核情況進行確認或書面提交異議。服務質量考核異議情況由雙方協商修正,如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修正的,以采購方的考核結果為準。如在約定時間內項目供應商未書面提交異議,則視為同意質量考核結果。服務考核細則(見附件2),具體服務考核要求如下:
(一)嚴格按照項目服務需求完成日常工作任務。
(二)工作人員在服務期間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沒有因失職或玩忽職守而引發財產損失或造成其他事故。
(三)工作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禮貌待人,態度和氣,嚴格按規定著裝,不準在辦公區域高聲喧嘩、聊天,影響采購人單位整體形象。
(四)工作人員要遵守采購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得盜竊、損壞采購人單位的財物或設備設施。
(五)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崗位,不準進行其他與崗位無關的事。
(六)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缺勤。
(七)工作人員必須通過培訓,業務知識測試合格后才能上崗,熟悉掌握采購人單位運作的情況,了解采購方單位的服務項目,保證服務到位等。
六、確定成交供應商
按照供應商的報價合理性(費用分配)、服務經驗等,綜合考慮確定成交供應商(評分標準詳見附件)。
七、結算方式
本項目結算方式按月度支付,具體支付金額根據崗位設置考核情況而定,采購方在每月度結束5日前完成對項目服務效果進行考核,達到約定驗收要求的,其后項目供應商于5日內憑已完稅的發票向采購方收取上一月度服務費,采購方自收到發票起15個工作日內(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順延)根據考核結果向項目供應商支付服務費。
八、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違反合同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守約方并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九、解決爭議方式
政府采購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合同,但補充合同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府采購政策相抵觸。
對于合同履行中出現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
十、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江門市交通運輸局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農林西路82號
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0750-3858991。
附件:項目評分表.xlsx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