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編號:zfcg2025081201
一、項目名稱
項目名稱:江門市市區網約車駕駛員文明服務質量提升和誠信標準項目
二、項目目標及服務內容
為規范江門市網約車行業的經營行為,提升駕駛員的服務質量,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6號)、《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江門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及《江門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結合江門市網約車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對市區網約車投訴進行分類、統計、分析,形成科學的誠信標準,進一步規范網約車行業的文明服務行為,提升乘客滿意度,建立高效、透明的投訴處理機制,降低投訴率,推動江門市網約車平臺訂單雙合規率提升。
主要服務內容:
1.結合江門市實際,開展各項籌備工作,通過駕駛行為、服務評價、安全投訴、事故記錄等多維度信息,綜合評價駕駛員安全服務水平。
2.從樹立行業良好形象,提高服務水平,規范行業經營者及全體從業人員經營行為,并制定有關標準條款。
3.協助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的服務質量抽查、綜合誠信分等級評定等工作,包括:
?。?)負責落實誠信標準的具體工作,向互聯網出行平臺企業和駕駛員發送相關文書。
(2)定期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誠信分、線上停單、注冊、注銷的名單,不定期組織誠信考核聯審委員會對擬入重點監管名單、嚴重失信名單的駕駛員進行聯審并出具意見。
?。?)建立誠信標準機制,公示誠信標準結果,建立健全申訴機制,并與獎懲機制形成聯動(例如優先派單、停運整改、列入行業黑名單)。
(4)協助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第三方監督機制,對出租車企業/平臺服務質量開展抽查(每月不少于10次),督促平臺/企業和駕駛員合規經營。
4.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建立日常溝通機制,負責和江門市保險行業協會建立網約車行業營運保險管理協作機制。雙方共享許可、處罰信息,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營運保險全覆蓋。
三、供應商資質要求和確定
(一)供應商資質要求
1.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信譽及承接政府部門組織委托的事項服務業務能力。
2.供應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3.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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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限期內按要求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由評審小組成員進行評分(評分表見附件),以分數最高者確定為供應商。
四、項目報價
報價為人民幣含稅全包價,最高限價為人民幣4.99萬元,報價不得超出最高限價。
五、遞交響應文件時間和方式
?。ㄒ唬┻f交響應文件時間截止時間:2025年8月15日17時
?。ǘ╉憫募毻ㄟ^書面郵寄或送至我局。有意向參與競價的企業應在限期內將響應文件蓋章后并于限期內將書面文件寄送至我局(材料需加章封印),送達地址:江門市蓬江區農林西路82號江門市交通運輸局206室。聯系人:莫生,聯系電話:0750-3535401。
六、付款方式
項目經費為一次性支付。協議簽訂后,乙方出具等額發票,我局收到發票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起支付流程。
七、爭議管轄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可向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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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