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江門市國省道(國道G325、五邑路等)PPP項目由中電建路橋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承建。經查證,中電建路橋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施工總承包單位,與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簽訂了《江門市國省道(國道G325、五邑路等)PPP項目土建I標施工合同》,屬于轉包行為,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三款、《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已于2024年2月8日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粵江交罰〔2024〕00216號)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并在“信用中國”網站公布。
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交〔2022〕1號)、《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公路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評價實施細則的通知》(粵交〔2021〕20號)中評定標準GLSG2-1-1,及我市公路工程信用管理有關規定,將中電建路橋集團有限公司江門市信用等級降為D級,有效期不低于粵江交罰〔2024〕00216號行政處罰期限(含該處罰在“信用中國”網站公布期間)。該行政處罰期限結束并在下個市級評價年度中重新評價后,按新評價等級執行。
特此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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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