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市公路事務中心,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
按照《江門市交通運輸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江門市公路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江交基建〔2024〕207號)要求,我局組織開展了2023年度江門市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企業和試驗檢測機構等單位信用評價工作,并按規定將綜合結果進行了公示,對公示提出的異議進行了審定。現將經審定后的2023年度江門市公路工程信用評價結果發給各單位(詳見附件)。請各項目監管單位、建設單位將評價結果轉發至項目參評從業單位,請各有關單位進一步做好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和過程管理工作。具體如下:
一、關于信用評價結果的使用
評價結果的使用按廣東省和我市信用評價管理及招標投標相關管理規定執行。請各級交通運輸、公路部門在我市交通建設領域招投標工作中推廣使用評價結果,鼓勵招標人依法優先選擇信用等級高的施工、監理企業和試驗檢測機構。
二、關于動態管理
請相關單位按照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和有關要求,做好從業單位信用評價動態管理工作,滿足信用等級升級要求的從業單位可按規定申報調整,對有不良行為的從業單位應及時上報處理。
三、關于過程管理
項目建設單位要建立相關從業單位的履約信譽臺賬,加強從業單位的履約過程管理,如實、客觀、公正地對從業單位進行履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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