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區交通運輸局:
《關于調整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兩階段施工圖設計的請示》(新交基建〔2025〕54號)和調整施工圖設計文件等資料收悉。
根據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調整省道 S532 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項目建設規模的批復》(江發改新會〔2025〕1 號,以下簡稱委《調規批復》)和《江門市交通運輸局關于省道 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改建工程調整初步設計的批復》(江交基建〔2025〕162號,以下簡稱《調整初步設計批復》),經研究,對省道 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改建工程調整施工圖設計批復如下:
一、建設規模和技術標準
(一)建設規模
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路線全線長7.545km,其中:橋梁30.2m/1座,涵洞1323.1m/39道(含縱向涵),平面交叉30處。
(二)技術標準
采用干線一級公路技術標準,主要技術指標如下:
1.設計荷載:公路--I級;
2.設計車速:80km/h(下穿沈海高速段60km/h);
3.路基寬度:60m、27m、25.5m(下穿沈海高速段40.614-42.214m);
4.路面結構類型:瀝青混凝土;
5.設計洪水頻率:1/100;
6.地震動峰值加速度:0.05g。
其余技術指標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頒《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的要求。
二、路線
(一)路線走向
本項目起點在鶴山址山新基村南側接鶴山段終點,自西向東經黃垌水庫、石橋石場、司址路、大坑水庫、規劃建設五路、下穿佛開高速、國道G240改線司前支線,終點在司前鎮新建村接現狀國道G240,路線全線長7.545km。
經審查,路線走向及主要控制點符合《調整規模批復》和《調整初步設計批復》的要求。
(二)路線設計
施工圖設計較好執行了《調整初步設計批復》,各項技術指標應用基本適當,原則同意路線設計。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原則同意路基橫斷面設計
1.項目起點至規劃一路(K47+803~K52+138.241)段路基寬度為27 米,橫斷面布置為:3米中間帶(含左側路緣帶2x0.5米)+2x7.25米行車道+2x4 米硬路肩(含右側路緣帶2x0.5米)+2x0.75米土路肩。
2.新會智造產業園園區(K52+138.241~K53+680)段路基寬度為60米,橫斷面布置為:3 米中間帶(含左側路緣帶2x0.5米)+2x7.25米行車道+2x4米硬路肩(含右側路緣帶2x0.5米)+2x4.5 米側分隔帶+2x7.5 米行車道(含左側路緣帶2x0.25米及右側路緣帶2x0.25 米)+2x5.25 米人行道。
3.沈海高速至國道 G240 司前支線(K53+680~K54+650.398)段路基寬度為27米,橫斷面布置為:3米中間帶(含左側路緣帶2x0.5米)+2x7.25米行車道+2x4米硬路肩(含右側路緣帶2x0.5米)+2x0.75米土路肩。
4. 國 道 G240 司 前 支 線 至 終 點 (K54+650.398~K55+350.376)段路基寬度為25.5米,橫斷面布置為:3米中間帶(含左側路緣帶2x0.5米)+2x7.5 米行車道+2x3米硬路肩(含右側路緣帶2x0.5米)+2x0.75米土路肩。
(二)原則同意一般路基設計
施工期間應加強路基現場施工管理,確保路基驗收各項指標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
(三)原則同意路基邊坡防護采用以綠色植被為主、局部采用支擋的方案。
1.應結合沿線地質、水文條件等,加強地質資料和施工組織方案的復核,按照《廣東省公路路基防護及排水設計指南》切實做好邊坡防護及排水設計的核查工作,并加強施工過程的動態設計和監測工作。
2.認真嚴格做好邊坡的施工管理工作,仔細核查本項目高填方、半填半挖、貼山皮路基、斜(陡)坡路基等情況,對路基穩定性作詳細驗算和評估,強化穩定性不足的工點設計。
(四)原則同意非園區段路基路面排水設計,主要采用邊溝、排水溝、急流槽及截水溝等路基路面排水形式,園區段采用雨污分流管線排水設計。
應高度重視防排水綜合系統設計,根據《廣東省公路路基防護及排水設計指南》等要求,詳細調查和勾繪匯水面積、匯水量等,結合設計洪水頻率,合理確定路基防排水設計,并適當考慮余量。認真做好路基路面綜合排水設計和路基支擋設計,確保路基排水暢通和安全穩定。
(五)應按照《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公路施工便道取棄土場的設計和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粵交基〔2020〕606號)的要求,認真開展取棄土場專項設計,加強取棄土場的調查和工程地質勘察工作,保證取棄土場可落地實施,避免因取棄土不當而造成水土流失或引發次生災害。棄土場選址應征得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同意,嚴禁棄土場設置在填方路基下側,以避免棄土堵塞路基排水通道。
(六)原則同意路面結構設計。
原則同意主線、輔道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應重視并提高路面瀝青混合料的高溫穩定性,提高路面抗車轍能力。
1.主線路面結構為:4cm AC-13C(改性)+6cm AC-20C(改性)+8cm AC-25+36cm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基層(7d 無側限抗壓強度≥4.5MPa)+20cm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底基層(7d 無側限抗壓強度≥3.5MPa)+15cm未篩分碎石墊層。
2.輔道路面結構為:4cm AC-13C(改性)+8cm AC-25C+36cm 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基層(7d 無側限抗壓強度≥5MPa)+18cm 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底基層(7d 無側限抗壓強度≥3.5MPa)+15cm未篩分碎石墊層。
3.橋面鋪裝采用瀝青路面,結構為:4cm AC-13C(改性)+6cmAC-20C(改性)。
4.人行道路面結構為:6cm 機制環保磚+15cm水泥砼基層+12cm石屑墊層。
四、橋梁、涵洞
(一)同意K49+067中橋上部結構采用25m預應力混凝土簡支小箱梁,下部結構采用薄壁臺,鉆孔灌注樁基礎。
(二)原則同意沿線涵洞設計。實施過程中應結合現場地形條件,核查涵洞的數量、位置、孔徑及出入口標高等,及時動態調整設計,確保排水暢通。
五、路線交叉
(一)原則同意平面交叉設計。應結合被交道路的功能和等級,根據交通量大小,進一步核查完善相關設計,以利行車安全、順暢。
(二)原則同意下穿沈海高速公路路段U槽設計。施工開挖過程中應密切注意沈海高速公路橋梁墩臺的安全,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既有橋梁的監測方案。
(三)原則同意石油管道、國防光纜交叉和保護設計。保護方案應報送其權屬單位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實施。
六、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
(一)原則同意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設計。進一步核查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并完善平交口交通標志、標線設計,保障行人和行車安全。
(二)應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JTG D81-2017)和《廣東省普通干線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技術指南》(粵交基〔2014〕1746 號)等要求,做好平交口、主線輔道出入口等路段的交通安全設施設計。
(三)原則同意道路照明設施設計。
(四)原則同意信號燈電警、監控等設施設計。
七、環境保護和綠化工程
原則同意環境保護和綠化工程設計。
(一)應認真落實橋墩樁基施工防污染措施,減少懸浮泥沙的擴散及對環境的影響。樁基鉆渣和開挖泥沙應運往指定區域,不得隨意拋填。
(二)涉水道施工應合理組織施工方案,降低施工可能帶來的水生態環境影響。
(三)應貫徹最大限度保護自然環境的理念,做好耕植表土的收集堆放利用,用于耕地再造或公路綠化。
(四)應按照《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實施意見〉的通知》(粵交基建字〔2021〕438號)等要求及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的有關要求,做好與項目當地綠化規劃的銜接,按照“保護優先、節儉科學”的原則做好公路綠化相關設計。
八、施工圖預算
施工圖預算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JTG 3830—2018)和廳有關造價管理的規定等進行編制。
上報本項目施工圖預算為70948.75萬元。經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審查(江交綜價〔2025〕27號),核定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施工圖預算為69462.87萬元(含建設期貸款利息1539.73萬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裝工程費25364.16萬元,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遷補償費38409.89萬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170.75萬元,第四部分預備費1978.34萬元。
經審查,我局同意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審查意見,核定項目預算 69462.87 萬元(含建設期貸款利息)。
九、其他
(一)按國家、交通運輸部和省有關規定,抓緊組織開展后續基建管理工作,及時辦理整體用地材料審批等各項手續,避免違法用地。
(二)建設單位應按照廳執行招標文件范本的補充規定,根據批準的施工圖設計,編制招標工程量清單文件。嚴格執行基建程序,公平、公正、擇優選擇施工隊伍和監理單位等,做好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工程實施中,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設計變更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設計變更管理,按規定及時辦理設計變更手續,未經審查批準的設計變更(含設計變更申請)不得實施(除緊急搶險工程或特殊規定外)。
(四)各有關單位應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創平安百年品質工程,特別要加強造價管理,推行全過程造價管理和過程結算,嚴格控制工程造價,做到工完賬清,及時編制竣工決算報告。
抄送:江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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