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區交通運輸局關于辦理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先行段施工許可的請示》(新交質監〔2025〕12號)及相關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施工圖設計批復資料和招投標手續齊全,各參建單位合同、質量保證體系等資料齊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交通運輸部《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條等規定,同意該項目K53+222.129~K53+576.378中涉及國有建設用地部分(34.3222畝,見附件地塊三)作為先行段開工建設,工程施工范圍不能超過許可的用地范圍。
二、根據《江門市城鄉建設檔案管理辦法》(江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1號)第十一條、十六條要求,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三個月內向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建設工程檔案。
此復。
抄送:江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江門市銀洲湖新能產業園建設有限公司、江門市新會區政府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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