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說明
本次制定《關于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相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旨在加強對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的規范和引導,進一步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涉及非法營運等相關問題。
二、政策依據
(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
(二)《關于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22年第42號)
三、主要內容
?。ㄒ唬娬{私人小客車合乘的定義屬性。私人小客車合乘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ǘ┟鞔_合乘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合乘各方在合乘中的行為屬民事法律行為,相關權利義務及安全責任事故等責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約自行承擔。
(三)界定合乘服務的具體情形。合乘服務包括合乘車輛要求、合乘信息發布、合乘分攤費用、合乘次數限制等。
(四)界定合乘平臺提供合乘信息服務的情形。規范合乘平臺提供合乘信息服務的行為,明確合乘平臺管理和服務能力要求。
(五)加強對非合乘行為的執法監督。鑒于私人小客車合乘不屬于道路運輸經營行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執法檢查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指導意見,對不屬于合乘服務的,由交通運輸部門對相關合乘平臺、合乘出行提供者的非法營運行為依法查處。
四、有效期限
2025年4月1日至2030年3月31日。
(江門市交通運輸局聯系電話:0750-353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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