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圖解: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解讀文本:《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制定背景
為減少我市機動車尾氣污染,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老舊柴油車淘汰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我市制定了《關于實施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需要,采取限制通行等措施逐步淘汰高排放車輛。
三、主要內容
《通告》共七條,分別明確了禁限行對象、禁限行時間和范圍、其他通行規定的適用、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查詢方法、違反禁限行規定的處罰措施、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四、常見問題解答與說明
(一)為什么要對國Ⅲ柴油貨車實施限制通行?
根據有關研究和測試顯示,同一類型的柴油貨車,國Ⅲ排放標準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NOx)是國Ⅳ排放標準的1.5倍、國Ⅴ排放標準的3倍、國Ⅵ排放標準的5倍,國Ⅲ排放標準車輛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國Ⅳ排放標準的2倍、國Ⅴ排放標準的4倍、國Ⅵ排放標準的6倍。目前,我市機動車保有量超過250萬輛,其中保有量占比不到0.7%的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卻占機動車排放的一到兩成,呈現“低保有量、高排放量”特征。為有效降低江門市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改善空氣質量,保障公眾健康,對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實施限行措施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
(二)禁限行對象包括哪些車輛?
禁限行對象為國Ⅲ柴油貨車(含外市籍),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環衛作業車除外。
(三)如何查詢車輛的排放標準?
可登錄機動車環保網(https://www.vecc.org.cn/)進行查詢。具體查詢路徑如下:首頁-公共查詢平臺-2017年前生產和進口車型查詢,按提示選擇并輸入車輛相關信息后,即可查詢機動車排放標準。
(四)限制通行分幾個階段?
國Ⅲ柴油貨車禁限行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各縣(市、區)中心城區全天禁行,在部分擁堵路段實施白天時段(6:00-22:00)限行;第二階段,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全面實施國Ⅲ柴油貨車禁行。
(五)違反《通告》有何后果?
《通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設置2個月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對違反限制通行禁令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警示提醒;過渡期結束后自2025年11月1日起,將對違反限制通行禁令的車輛依法查處。
五、實施時間
《通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江門市交通運輸局咨詢電話:0750-352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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