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進一步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強化以科技支撐“5+N”產業集群創新發展,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度結合,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科技信貸特色服務,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促進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幫扶企業持續創新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9〕1號)、《江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江府〔2019〕24號)要求,制定本細則。
二、扶持對象
(一)創新創業大賽類: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江門市分賽區成長組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初創組一、二、三等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圍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的項目。
(二)科技貸款貼息類:2020年以來在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和獲評“無限創新”江門科學技術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三)科技保險補助類:對已納入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三、扶持標準
創新創業大賽補助、科技貸款貼息、科技保險補助扶持采用事后補助方式,具體扶持標準如下:
(一)創新創業大賽補助標準:獲市賽成長組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補助100、50、40、30萬元。其中,成長組特等獎不多于1名、一等獎不多于2名、二等獎不多于3名、三等獎不多于10名;獲市賽初創組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補助40、20、10萬元。初創組一等獎不多于1名、二等獎不多于3名、三等獎不多于5名。入圍全國總決賽的項目,最高補助10萬元。
(二)科技貸款貼息標準:2020年以來,在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和獲評“無限創新”江門科學技術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根據企業申請對已償還科技支行科技貸款本息的項目,按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貼息,每家企業貸款貼息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同一貸款項目不得重復享受我市其他貸款貼息政策。
(三)科技保險補助標準:對通過“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項目融資并繳納保險費用的企業,在按期結清本息后,按實際支付保費的50%給予補助,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科技保險補助的最高額度為10萬元。
四、立項程序
(一)創新創業大賽補助:按照方案發布、初賽、復賽、實地考察、決賽路演、現場公證、宣布賽果的程序進行。
(二)科技貸款貼息、科技保險補助:按照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市科技局審核、公示、市政府審批、下達立項通知的程序進行。
五、實施期限
本細則2021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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