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江門市科技孵化育成體系提質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
(圖文解讀)《江門市科技孵化育成體系提質發展扶持辦法(試行)》
(媒體解讀)《江門市科技孵化育成體系提質發展扶持辦法(試行)》
一、制定背景
為全力推進“科技引領”工程,推動我市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向國際化、專業化、鏈條化、生態化方向發展,支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江門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局)組織制定《江門市科技孵化育成體系提質發展扶持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制定依據
《辦法》主要以《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粵科高字〔2021〕222號)、《江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江府〔2019〕24號)為制定依據。
三、主要內容
《辦法》的扶持對象為:在江門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且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其中一項科技企業孵化載體(以下簡稱孵化載體)。前款所稱孵化載體包括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以下簡稱加速器)、大學科技園。
主要扶持措施為:依托孵化載體評價指標體系開展運營評價工作,并根據2023、2024年年度評價結果給予支持。孵化器、加速器、大學科技園運營評價結果為A級的,補助25萬元/家、總數量不超過5家;運營評價結果為B級的,補助15萬元/家、總數量不超過10家。
四、資金申報程序
?。ㄒ唬┌l布通知。市科技局根據本辦法每年發布申報通知。
?。ǘ┨峤簧暾?。申報單位對照項目年度申報通知要求,向所屬轄區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
?。ㄈ彶橥扑]。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并推薦。
(四)審查核實。市科技局組織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將擬扶持的孵化載體名單及金額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可于公示期內向市科技局以實名、書面形式提出,并提供事實證據,市科技局據實處理;對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對扶持名單予以確認。
?。ㄎ澹┫逻_項目計劃及資金。市科技局將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孵化扶持資金項目下達至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資金項目計劃按程序撥付資金。
五、監督管理
?。ㄒ唬┥陥髥挝粦獙μ峤徊牧系恼鎸嵭?、合法性負責,有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等行為的,將追回資金,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ǘ┭a助資金管理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補助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單位、個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違規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獲得補助資金的孵化載體要積極開展孵化運營提質增效工作,并配合科技、財政、審計及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數據統計和績效評價。
六、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咨詢電話:0750-8228160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