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5〕148號
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科技引領”工程,以科技賦能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百千萬工程”,我市大力實施科技特派員培育“雙千計劃”,用3年時間選派1000名科技特派員到我市科技企業和縣鎮村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幫助科技企業、園區、鄉村和基層醫療機構破解1000個技術難題,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助推我市高質量發展。現組織申報2025年江門市科技特派員科研合作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內容
圍繞江門市產業和社會發展需求,面向已入庫的江門市科技特派員,支持科技特派員以解決技術難題為目標,以柔性引進的形式到江門市的科技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醫療機構開展科研合作項目,加速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項目負責人)應是江門市入庫的科技特派員。科技特派員的派出單位為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醫院和科技型企業等。科技特派員的派駐單位為在江門市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
2.派駐單位、科技特派員和特派員派出單位已簽訂三方派駐服務協議,且派駐單位與科技特派員不存在直接持股、三級以內股權穿透、任職董事、監事等關聯關系;派駐單位與特派員派出單位不存在直接投資與被投資、隸屬、三級以內股權穿透等關聯關系。
3.科研合作項目應有具體的工作任務,有量化的任務指標。科技特派員應圍繞派駐單位的技術需求,研究確定技術路線,形成科技特派員科研合作項目,項目實施期內至少幫助派駐單位解決 3個以上技術問題。已獲財政科技資金資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4.項目實施期限不超過3年,項目起始時間統一為2025年11月15日。
5.由科技特派團(4名或以上特派員作為項目人員)開展科研合作項目。
6.項目組前3名成員本年度只能申報1項新項目;截至申報截止時間,項目組前3名成員存在科研失信行為、承擔江門市科技項目逾期未結題、在研市級科技項目達兩項的,均不受理申報。
三、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附件1)。
2.項目可行性報告(附件2)。
3.項目經費預算情況(附件3)。
4.科技特派員派駐服務協議(參考模板見附件4)。
四、支持方式
本年度項目以市級科研項目立項的方式支持,立項項目無財政經費資助,需要派駐單位自籌經費實施。立項項目需登錄江門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簽訂市科技計劃合同書,并按合同要求完成項目驗收。
五、申報流程
1.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特派員派出單位)在江門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址:http://stpro.jiangmen.cn/)申請注冊單位賬號后,在系統開通項目負責人的個人賬號,項目負責人憑個人賬號登錄系統,點擊“科技項目申報”欄,進入后選擇“培育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和科研合作項目”填報。
2.各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齊全性及真實性進行審核后推薦申報,市科技局通過網上系統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3.市科技局系統初審通過后,方可下載打印有水印的正式紙質申報材料。雙面打印、裝訂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二份),派出單位和派駐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后,提交至派駐單位所在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由派駐單位所在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紙質材料審核后加蓋公章并出具推薦函(附件5),報送至市科技局。派駐單位為市直單位的,申報材料和推薦函直接報送市科技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聯系方式如下:
4.申報系統將于2025年8月11日開放,申報單位系統提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0日17:00時。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6日17:00時。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30日17:00時。
六、其他事項
1.請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積極發動轄區內企事業申報本年度江門市科技特派員科研合作項目。
2.請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擬申報本項目的派駐單位生產經營狀況、公共信用情況進行核查,如在申報時存在生產經營狀況和信用情況異常單位,不予推薦申報。
附件:1.江門市科技特派員科研項目申報書
2.江門市科技特派員科研項目可行性報告模板
3.項目投入經費情況表參考模板
4.科技特派員派駐服務協議參考模板
5.項目推薦函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8月7日
(聯系人:陳嘉奇,電話:0750-8228509;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750-8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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