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企業投資發展促進會:
報來申請住所變更登記的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同意你會住所由“江門市蓬江區江門萬達廣場1棟1013室”變更為“江門市蓬江區白沙大道東10號201室”。請按有關規定履行社會團體法人的民事權利和義務。
此復。
江門市民政局
2024年5月8日
網站地圖 | 關于我們 | 聯系方式 | 網站聲明 |
主辦: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版權所有: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ICP備案號:粵ICP備14002492號 網站標識碼: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