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民政局擬委托第三方協助開展養老機構星級評定工作,現進行公開詢價,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參加報價。
一、項目事項
對江門市民政局指定的養老機構按照廣東省民政廳《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實施指南(2025年版)》進行星級評定。
二、項目期限
合同簽訂后至合同義務完全履行時止,若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完成合同義務原則上不晚于2025年10月15日。
三、項目內容及要求
擬委托第三方協助開展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按照廣東省民政廳《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實施指南(2025年版)》,對江門市內申評2025年廣東省一星級和二星級的養老機構進行評定,總數在8家以上、15家以下(按3000元/家標準按實結算)。
四、資格要求
(一)報價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單位。
(三)報價人應成立專門的項目組,設置固定的項目負責人和聯系人,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過程中不能更換,如需更換,必須得到詢價人同意;項目組成員(含項目負責人)應不少于3人。
(四)有從事廣東省養老機構星級評定工作相關經驗的報價人可優先考慮。
(五)報價時應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2、有效的單位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詢價公告資格要求所列的相關證明材料、經驗介紹材料及有關附件材料。
五、報價要求
(一)本項目的金額為人民幣4.5萬元以內,參加單位的報價不可高于4.5萬元,否則其報價文件視同無效。
(二)本項目服務費用采用包干制,應包括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報價人利潤。由報價人自行測算報價,一經選用,項目報價總價作為報價人與詢價人簽訂合同的最高金額;報價人的報價,應是本項目范圍和文件及合同條款上所列的各項內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
(三)報價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報價的風險。
六、報送方式
我局統一接收紙質報價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則詢價人有權拒收。收件地址:江門市民政局(江門市蓬江區廣新路18號),聯系人:李小姐,0750-3503116。
七、報送時間
報價人需在2025年6月18日下午17:30分前將報價材料送達至指定地址,逾期送達視為報價無效。
八、評選方式
(一)由江門市民政局相關業務科室工作人員組成評選小組,根據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根據項目需求、報價單位條件、報價要求和實際響應報價情況等,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比較,并推薦評審結果。評審結果按江門市民政局有關規定呈批審定。
(二)本次詢價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以詢價公告規定的條件為依據。評分比重如下:
技術和商務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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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