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民〔2022〕27 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加快推進我市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財政局、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及殘聯共同制定了《關于加快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 門 市 民 政 局 中 共 江 門 市 委 政 法 委 員 會 江 門 市 財 政 局
江 門 市 公 安 局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 門 市 衛 生 健 康 局
江 門 市 政 務 服 務 數 據 管 理 局 江 門 市 殘 疾 人 聯 合 會
2022年3月11日
關于加快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精神障礙社區康復體系建設,結合 《民政部 財政部 衛生計生委 中國殘聯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 康復服務發展的意見》(民發〔2017〕167 號)《民政部 國家衛 生健康委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規范> 的通知》(民發〔2020〕147 號)《民政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殘聯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精 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20〕148 號) 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 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精神障礙患者對美好生活的向 往和人的全面發展需求,堅持預防、治療、康復相結合,進一步 加強服務資源整合和政策協同,統籌規劃體系布局,完善工作體 制機制,提高康復服務質量水平,不斷滿足精神障礙患者多層次、 多樣化社區康復服務需求。積極營造社會關愛精神障礙患者的良 好氛圍,攜手精神障礙患者及其家庭共享小康社會美好成果,為 建設幸福江門提高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 2025 年,全市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全覆蓋,60%以上 居家精神障礙患者接受社區精神康復服務,以家庭為基礎、機構 為支撐、“社會化、綜合化、開放式”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體系基本建立,精神障礙患者病情復發率、致殘率顯著降低,社 會適應能力和勞動生產能力明顯增強,自理率和就業率不斷提 高。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22 年底前,各縣(市、區)制定開展精神障 礙社區康復工作方案。每個鎮(街)設立 1 個社區精神康復綜合 服務站。有序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對適宜參加且愿 意接受社區康復服務的患者提供康復服務,并逐步建立康復服務 信息臺賬,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服務人員開展崗前培訓并形 成長效機制,確保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人員均接受培訓。
第二階段。到 2023 年底前,每個鎮(街)在設立 1 個社區 精神康復綜合服務站的基礎上,再設立不少于 1 個服務點。在全 市范圍內全面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各縣(市、區)均能 全面建成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服務信息臺賬,建立精神障礙康 復服務綜合評價體系。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站(點)開展輻射居家 的康復服務,40%以上的居家精神障礙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
第三階段。到 2025 年底前,各縣(市、區)100%開展精神 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轄區內 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 務,形成一批具有推廣價值的技術規范和服務品牌項目。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服務場所。為社區康復提供服務場所,以縣(市、 區)為主體,整合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資源,建設鎮(街)精神 康復綜合服務站,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臺設置社區精神康復 服務點,2022 年底前,通過新建、改造、整合資源,每個鎮(街) 設立 1 個鎮(街)社區精神康復綜合服務站。在 2023 年底前, 每個鎮(街)完成不少于 1 個村(居)服務點設置。服務場所 應設有文娛活動室、生活技能訓練室、心理咨詢室、健身康復 場所、辦公室及公共衛生間等基本用房,配備基本設施和適宜 的精神障礙患者康復訓練設備器材。在互不干擾、互不影響的 前提下,可充分利用醫院現有設施,實現資源共享。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建設康復服務體系。鎮(街)康復綜合服務站統籌 開展轄區內有精神康復需求對象的日間托養、康復訓練、職業 培訓、社交技能訓練、心理疏導、事前預防、危機介入、實時 支援、個案跟進等專業服務。建立精神障礙居家患者定期探訪 制度,實現月訪率達到 100%,將家庭照護者居家康復、照護技 能培訓納入社區精神康復服務基本服務范圍。支持建立精神障 礙患者家庭照護和精神健康志愿服務隊伍,為精神障礙患者家 庭提供照護資訊、政策資訊等專業服務,組織精神障礙患者開 展同伴支持服務,鼓勵精神障礙患者參與社區志愿服務活動, 發揮自身價值作用,積極接觸社會、融入社會。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建立服務管理信息平臺。依托智慧養老信息平臺, 建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管理平臺,實現社區精神康復服務 接入受理、服務對象和服務組織評估、服務資源管理等功能。 與衛健、殘聯等業務系統對接,實現信息共享,有效整合各類 精神康復服務資源,精準對接服務需求與供給,科學管理社區 精神康復服務。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局、市公安局、市殘聯、市 政數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建立康復服務轉介機制。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要由專 門康復部門(科)開展精神障礙患者出院康復評估,并向精神 障礙患者和監護人提供社區康復建議及相關信息。市各精神專 科醫院設立日間醫院,為剛出院患者提供向社區或家庭過渡的 康復街銜接服務。適宜參加社區康復的患者,經患者和監護人 同意后可由醫院或日間醫院轉介到相應地區的精神障礙患者社 區康復資源平臺。建立綠色通道,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期間 病情復發的,可通過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向醫院快速轉介。 對病情穩定、具有就業意愿且具備就業能力的精神障礙患者, 經功能評估合格后,可由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直接向相關單 位推薦就業,或轉介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其他就業服務機 構推薦就業。精神障礙患者就業后,社區康復機構可協助做好 有關輔導工作。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設置公益性庇護性工作崗位,支持企業為方便精神障礙者就近就便就業創辦或與精神康 復托養機構共同合辦輔助性就業服務載體,為精神障礙患者提 供更多就業機會。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民政局、市衛健局、 市殘聯、市人社局
(五)患者社區康復納入社區建設管理重點工作,制定社 區精神康復服務管理規范,完善社區精神康復政府購買服務機 制。民政部門可積極拓展鎮(街)雙百社工站(點)服務功能, 設置 1 名專(兼)職社區精神康復服務聯絡員,承擔轄區居家 精神障礙患者的基本情況、康復評估、跟蹤隨訪等信息報送工 作,為精神障礙患者建檔、立卡、造冊,做到“一人一檔一案”, 提供個性化服務,促進精神障礙者積極融入社會。民政部門、 衛生健康部門和殘聯組織應當強化精神障礙患者家庭成員相關 知識和技能培訓,培養患者家庭關注患者病情變化,掌握相關 康復知識技能,照料好患者日常生活,引導患者及其家屬積極 參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 等,廣泛開展公益宣傳活動,加強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傳,提 升心理健康素養,增強社會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的普遍認知。 支持行業組織建設,建立不同規模的精神障礙患者家庭照護支 援中心,為家庭提供照護資訊、政策資訊、情感支持等專業服 務。精神衛生和康復服務機構應當主動開展教育資訊服務,組 織對精神障礙患者及其家屬等進行技能培訓,形成全社會 關心支持社區康復工作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健局、市殘聯、各 縣(市、區)政府
(六)強化扶持政策。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為生活困難 的精神障礙患者家庭提供幫助,并向所在地鎮(街)以及縣級 有關部門反映患者及家庭情況和要求,依法將生活困難的精神 障礙患者及其家庭納入社會救助保障范圍,及時解決其生活救 治困難,對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致殘者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 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確保補貼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 位。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各縣(市、區)政府
(七)加強隊伍建設。通過招聘引進等方式,廣泛建立以 精神科醫師、社會工作者為核心,以護士、心理治療師、心理 咨詢師、公共衛生醫師、康復師、社區康復協調員、其他社區 康復服務人員為重要專業力量的綜合服務團隊。加強精神障礙 社區康復服務理論研究和科技創新,重點突破一批基礎性、關 鍵性、實用性康復技術。設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培訓基地, 大力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培訓。通過設立社會工作崗 位、加強社會工作培訓等方式,積極引入和培育一支熟練掌握 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知識技能的社會工作者隊伍。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局、市殘聯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單位。民政部門牽頭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 服務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部門責任,建立任務清單,完善 工作機制,加強專業社工隊伍建設, 建設社區精神康復服務信息 管理平臺。殘聯做好精神障礙患者辦理殘疾人證宣傳動員、評殘 指引以及核發殘疾人證工作,反映精神殘疾人訴求,維護精神殘 疾人康復權益,依托現有康園中心等服務機構,做好符合條件精 神障礙患者的日間托養、職業康復等服務,開展精神殘疾預防和 康復知識宣傳。衛生健康部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納入精 神衛生服務體系,負責為社區精神康復機構提供醫療技術支持, 促進精神障礙預防、治療、康復工作有機銜接;建立精神障礙患 者健康檔案,對在家居住的精神障礙患者進行定期隨訪,指導患 者服藥和開展康復訓練。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 工作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資金保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門要支持開發殘疾人就業崗位,健全就業服務體系,保障殘疾人 平等就業的機會和權利,積極向用人單位推薦殘疾人就業。公安 部門對三級以上重性精神障礙進行信息采集和管控。政務服務數 據管理部門組織協調推進精神障礙有關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協 助解決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管理平臺在開發利用中遇到的重 大問題。
(二)加強資金支持。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方式,統籌保障 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所需經費,有效利用財政公共預算資金、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福利彩票公益金,引導和鼓勵公益慈善、社 會捐贈等有益補充,支持發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研究加大 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設施的扶持、人才培訓支持。幫扶具備 就業能力、有就業意愿的精神障礙患者就業,按照相關政策規定 落實各項補貼。支持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社會組織依法 取得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開展公開募捐活動。鼓勵社會力量 通過設立專項基金、定向捐贈等公益慈善方式,資助精神障礙社 區康復服務。
(三)加強監督指導。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納入縣 (市、區)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和平安建設考核體系,確保精神障 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落實。建立市、縣兩級精神專家技術督導組, 定期開展督查指導工作。各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對在工作中遇 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共同做好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 工作。同時,加大相關政策及工作推進的宣傳力度,為全社會關 心幫助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庭,支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營 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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